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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陈巧巧律师代理陈X健康权纠纷案胜诉,法院判决某客运公司赔偿钱X95.1万余元,吴X补偿4.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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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陈巧巧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法律洞察力与出色的庭审应对能力。面对原告高达数百万的索赔及被追加为被告的突发危机,陈律师迅速厘清案件事实,精准界定陈某仅为“居间介绍人”的法律地位。通过详实的答辩与质证,陈律师成功切断了陈某与本案侵权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说服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最终为当事人免除了全部赔偿责任,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无辜者因“牵线”行为承担巨额连带风险。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钱X与被告吴X系个人合伙关系。2023年2月,某客运公司将其内的铁棚拆除工作,经被告陈X介绍交由吴X施工。同月27日,钱X等人在高达三四米的铁棚上作业时,因未佩戴头盔、未系安全绳且现场无安全设施,不慎摔落导致创伤性脑疝等重伤,最终呈植物状态。经鉴定,钱X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钱X家属遂起诉吴X、邵X、某客运公司,索赔各项费用共计404万余元。诉讼中,法院依申请追加陈X为被告,要求承担共同赔偿责任。陈X委托陈巧巧律师代理本案。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认定及陈X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陈巧巧律师在庭审中提出明确答辩意见:首先,陈X与吴X素不相识,仅因朋友之托介绍双方认识,促成“以料抵工”的口头协议;其次,陈X未参与现场施工,未获取任何利益,与钱X之间更不存在雇佣或合伙关系;最后,原告家属在诉前调解时亦认可陈X仅为牵线人。此外,针对原告主张的巨额医疗费、护理费等,陈律师协助法庭厘清各项费用的合理性与关联性,指出部分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陈巧巧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某客运公司与吴X、钱X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陈X仅系联系沟通人,与本案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综合各方过错,判定钱X自负75%责任,某客运公司承担25%责任,吴X作为合伙人给予适当补偿。最终,法院判决某客运公司赔偿钱X95.1万余元,吴X补偿4.4万余元,依法驳回钱X对陈X及邵X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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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巧巧律师,浙江择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婚姻家庭咨询师,深耕法律实务一线多年,法学理论功底,实战经验丰富,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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