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X年X月,原告某装饰公司受被告黄X邀请,承担了位于某县某镇某幼儿园的装饰装修工程业务。原告安排多名工人具体实施并完成了该幼儿园的吊顶、造型、不锈钢、软包装饰等工程。施工期间,原告与某建筑公司签订过装饰装修材料采购合同,并由该公司供应过部分装修材料。X年X月,工程进行结算,但某建筑公司仅支付了50万元材料采购款。
经查,某建筑公司系该幼儿园新建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总包单位;某设计公司系某建筑公司的中标联合体单位成员;某国资公司系该幼儿园新建工程的业主单位。该幼儿园早已经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因被告黄X及相关部门迟迟未结清剩余工程款,原告某装饰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王永辉律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黄X支付工程款136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争议焦点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争议焦点:
1. 付款主体的认定:被告黄X是否为本案适格的付款义务人。涉案工程涉及业主单位、总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及实际施工人等多方主体,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需明确被告黄X在其中的法律地位及付款责任。
2. 工程款金额的确认:原告主张的136万余元工程款是否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双方对已完工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的结算标准是否存在分歧。
3.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原告主张的利息计算基数及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4. 调解方案的可行性: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如何制定既能保障原告债权实现,又具备现实操作性的分期还款方案及违约惩罚机制。
三、办案经过
王永辉律师接受原告某装饰公司委托后,迅速开展案件梳理与证据收集工作。首先,王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了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单、材料采购合同、结算凭证以及工程竣工投入使用的相关证明,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夯实了原告已按约履行施工义务的事实基础。
其次,针对本案多方主体交织的复杂情况,王律师深入剖析了业主、总包、分包及被告黄X之间的法律关系,精准锁定被告黄X为直接合同相对方及付款义务人,避免了因主体错误导致的诉讼风险。
在法院主持调解阶段,王律师充分评估了被告黄X的财务状况与履行能力。若坚持要求一次性全额支付,可能导致被告资金链断裂,进而使判决成为“一纸空文”。为此,王律师采取了“以时间换空间、以违约条款促履行”的谈判策略。一方面,向被告释X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提出了分五期支付90万元工程款的阶梯式还款方案,并创新性地设定了“加速到期”与“惩罚性违约金”条款,即若被告任何一期违约,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支付逾期利息。这一策略既展现了原告的诚意,又最大程度保障了债权的安全。
四、案件结果
经某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 原告某装饰公司与被告黄X一致确认,被告黄X应付原告工程款90万元。具体支付方式为:于X年X月X日前支付5万元;于X年X月X日前支付20万元;于X年X月X日前支付15万元;于X年X月X日前支付25万元;于X年X月X日前支付25万元。
2. 若被告黄X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第一项确认的任意一笔支付义务,则原告某装饰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含案件受理费八千余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被告黄X应以剩余全部未付款项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2倍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
3. 原告某装饰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4. 案件受理费八千余元,由被告黄X负担,并于X年X月X日前向原告某装饰公司支付。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某县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法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案件价值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原告某装饰公司挽回了90万元的经济损失,更通过巧妙的条款设计,为后续款项的顺利回收上了“双保险”。在建设工程及装饰装修领域,工程款拖欠是常态,且往往涉及多方主体,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王永辉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法律素养与谈判技巧,没有盲目追求高额的判决金额,而是务实地选择调解结案,通过设定分期还款与加速到期条款,有效平衡了双方利益,降低了执行风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适用场景
1.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及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的工程款追索。
2. 涉及业主、总包、分包等多方主体的复杂工程款结算纠纷。
3. 债务人资金链紧张,需要通过调解达成延期或分期还款协议的案件。
4. 需要在调解协议中设定“加速到期”及“惩罚性违约条款”以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场景。
七、案件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面对复杂的工程背景和多方主体,王永辉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精准厘清法律关系,锁定适格被告。在诉讼策略上,王律师灵活应变,将诉讼目标从“全额胜诉”调整为“确保回款”,通过促成调解并设置严密的违约制约条款,成功化解了执行难题。本案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工程款拖欠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实务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