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本案系多人协同实施的贩卖、运输毒品刑事犯罪案件,四名涉案人员分工协作,策划跨区域毒品置换与贩卖牟利活动。涉案人员二人共谋制定毒品交易方案,计划在本地采购冰毒后运输至外地置换海洛因,再返程贩卖获利,并邀约另外两名人员参与作案。2015年2月,涉案人员向他人购入冰毒130克,随后安排人员跨省运输至外地招待所藏匿待交易,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冰毒净重128.1克,经鉴定甲基苯丙胺含量为48.24%。
侦查机关顺X摸瓜,抓获涉案人员后,在其租住房屋内查获海洛因共计17.83克、冰毒0.62克。同时,其中一名涉案人员配合公安机关抓捕其余同伙,根据侦查安排联系上家购买100克海洛因,上家赴现场交易时被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海洛因99.9克,经鉴定海洛因含量为25.79%。该案经公诉机关审查,以贩卖毒品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对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涉案毒品数量巨大,属于重大毒品犯罪案件,量刑区间严苛。
二、办案经过
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多名被告人分别委托、指派专业刑事律师介入辩护工作。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开展全面阅卷工作,逐一核对卷宗内的搜查笔录、扣押清单、称量记录、司法鉴定意见、通话记录、讯问笔录等全部证据材料,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与证据瑕疵,精准区分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及涉案情节。
针对不同被告人的涉案事实,律师制定差异化辩护策略:针对主犯,重点核实毒品交易数量认定、是否存在特情犯意引诱、部分毒品是否计入犯罪数额、是否存在共同犯罪从犯情节等核心争议点,结合案件细节提出部分指控事实存疑、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毒品未流入社会、未造成实质社会危害等从轻处罚情节;针对从犯被告人,重点梳理其受邀参与作案、仅起辅助次要作用的事实,同时核实其立功、主观恶性较小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庭审过程中,各位辩护律师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逐一质证,对案件定罪事实、量刑依据发表专业辩护意见,逐一反驳公诉机关不合理的指控认定,清晰区分各被告人的主观过错、参与程度、犯罪作用,充分保障各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益,精准向法庭呈现全案量刑从轻、减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采纳辩护律师多项核心辩护意见,依法认定各被告人罪名成立,同时准确划分各被告人主从犯地位及量刑情节。法院认定两名主要策划、出资被告人系本案主犯,依法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认定其中一名被告人系累犯、毒品再犯,虽有重大立功、从犯情节可减轻处罚,但依法从重考量,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其余涉案被告人结合坦白、认罪认罚、部分犯罪未遂、特情介入等情节,依法从轻量刑。
同时,法院对全案扣押的海洛因、冰毒全部予以没收。本案虽涉案毒品数量巨大,但因辩护律师有效辩护,法院充分考量各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未对各被告人顶格量刑,尤其对从犯被告人成功实现降档处罚,极大降低了最终刑期,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