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刑拘后取保,最终撤销案件
当事人原系公司职员。因公司停业及个人原因,前往外地散心期间借住朋友处,并按照朋友要求进行了一些网络操作。因上述行为,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及相关材料,围绕当事人的主观认识、具体行为和实际参与程度,对其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进行全面分析。
一、结合当事人前往外地的真实背景,审查其主观认识。
律师结合当事人的就诊病历、辞职证明、机票等材料,梳理其前往外地的真实背景及时间线,重点论证当事人此行主要是为了散心,并无参与开设赌场的主观犯意。
二、通过多次会见,进一步厘清当事人的具体行为和实际作用。
律师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其具体行为、参与过程及主观认识,并结合相关材料,对案件事实进行梳理和分析。经了解,当事人在朋友处借住时间较短,未出资、未参与赌场经营,未招揽赌客,也未从中分成或实际获利。对于其按照朋友要求实施的网络操作,律师进一步分析其具体行为、实际作用以及对相关行为性质的认识,认为仅凭现有的情况,尚不足以认定其参与了开设赌场活动。
三、积极争取取保候审。
在侦查阶段,律师以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当事人的社会危险性为重点,及时申请取保候审,并持续与办案机关沟通。最终,当事人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经过后续侦查,公安机关依法对本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本案的关键,在于通过对当事人的行为、主观认识、参与程度以及现有证据体系进行逐项拆解,进一步判断其行为是否真正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律师从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即介入,在会见、证据分析、取保候审申请、与办案机关沟通等多个环节持续推进辩护,最终实现了刑拘后取保、案件撤销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