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我方代理:被告人&XX;D,辩护人:周红初律师
本案属于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刑事共同犯罪案件。多名被告人共同参与走私冻品活动,涉案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境的肉类冻品,涉案数量大,案件由检察机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XX;D&XX;参与本次走私活动,主要行为为出资,未实际获取收益,之后配合参与后续相关事宜,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审判阶段辩护人之后,周红初律师完整查阅全部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梳理全案事实、参与程度、地位作用。结合案卷证据分析:当事人仅进行小额出资,没有参与走私项目的策划、船舶调度、境外过驳货物等核心环节,在整个犯罪链条当中处于次要、辅助地位;当事人属于初犯、偶犯,归案之后能够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
庭审阶段,辩护人围绕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认罪认罚悔罪情节发表完整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结合全案证据、各被告人行为、作用大小,采纳辩护人的核心辩护观点,认定被告人&XX;D&XX;系共同犯罪从犯,对其减轻处罚,最终作出缓刑的刑事判决。
二、案件总结
本案为中级法院审理的走私类共同犯罪刑事案件,周红初律师担任被告人&XX;D&XX;的辩护人。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地位与作用划分,能否认定从犯,结合认罪认罚情节可否适用缓刑。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XX;D&XX;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其属于共同犯罪从犯,结合其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予以减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当事人得以回归社会,不用在监狱服刑。本案提示,走私共同犯罪中,出资但未参与核心策划实施的人员,可重点围绕从犯、认罪认罚开展辩护,争取宽缓处理。
三、律师价值
1.全面阅卷&XX;+&XX;多次会见,精准梳理当事人罪责边界
接受委托后完整审阅卷宗证据,多次会见当事人,区分当事人的实际行为与同案其他主犯的行为,厘清当事人仅仅是小额出资,没有参与走私策划、船舶安排、境外货物对接等核心环节,找准辩护突破口,为从犯辩护夯实事实基础。
2.聚焦共同犯罪地位,重点论证从犯身份
结合全案证据向法庭阐述,当事人在整个走私链条当中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不是犯罪发起、策划者,没有主导走私关键环节,应当依法认定为从犯,适用减轻处罚规定,该核心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
3.综合初犯、认罪认罚情节,争取缓刑的宽缓处理结果
充分挖掘当事人初犯、偶犯,无犯罪获利,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等量刑情节,向法庭充分说明对其适用缓刑的理由,最终法院采纳辩护观点,对当事人宣告缓刑,实现当事人不用收监羁押的辩护目标。
4.庭审完整发表辩护意见,释明社会危害性
庭审中完整发表辩护意见,客观承认犯罪事实,同时说明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区分主观恶性大小,结合案件事实进行量刑辩护,在认罪认罚制度框架之内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XX;走私类共同犯罪案件,当事人属于出资、辅助参与,并未主导犯罪策划实施;
2.&XX;当事人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希望争取认定从犯,获得从轻、减轻处罚;
3.&XX;海关缉私立案的冻品、禁限类货物走私刑事案件;
4.&XX;当事人面临实刑风险,希望辩护争取缓刑处理;
5.&XX;走私犯罪案件审判阶段委托刑事辩护人开展罪轻辩护。
服务指引
如果您的家属涉嫌走私类刑事犯罪,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参与人员,希望争取认定从犯、从轻减轻处罚、争取缓刑,均可咨询周红初律师。律师可提供会见当事人、阅卷、庭审刑事辩护服务,结合案件证据挖掘量刑有利情节,依法维护当事人刑事诉讼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