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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代理游戏账号出卖方,实现诉讼防御,避免全额退款,法院认定合同无效按过错比例分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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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映晓律师 在线
辽宁安睿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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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1.完整还原交易事实,厘清风险根源:张映晓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整理聊天记录、账号交付记录、行业背景,向法庭完整还原交易全过程;重点向法庭陈述:原告系主动寻求、多次主动要求购买该类高风险账号,交易时已经明知账号封禁风险,并非被告刻意隐瞒账号固有瑕疵。 2.调整抗辩底层逻辑,重塑案件裁判思路:跳出常规“买卖合同是否违约”的抗辩思路,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维度切入,向法庭充分论证本次交易属于双方均明知违规仍交易,双方均具有主观过错。推动法庭采纳合同无效、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裁判路径,成功避免委托人承担全额退款,实现大额减损的诉讼防御效果。 3.妥善应对第三方收款争议焦点:面对法庭不接受我方“居间关系”的抗辩结果,及时调整抗辩重心,重点围绕双方过错划分、损失分摊展开论述,最大限度降低我方当事人最终的给付金额。 4.庭审充分举证、专业陈述:全程参与线上开庭,对全部证据细节、虚拟账号行业交易模式向法庭清晰说明,完整呈现案件事实。最终原告诉求中解除合同、全额退款、利息主张全部被驳回,大幅降低我方当事人赔付义务,最大限度维护我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原告向被告批量购买境外游戏平台游戏账号,账号经由境外支付渠道违规充值点券,会被游戏平台触发红色风控预警;账号内点券数量多,交易价格远低于正常充值渠道,但账号存在被游戏平台封禁的客观风险。

原告在知晓该类账号存在平台风控、有被封禁可能性的情况下,仍大批量向被告采购上百个案涉游戏账号,累计支付数万元的账号购买款项。被告完成账号交付,原告接收账号时账号均可正常登录使用。

后续全部涉案游戏账号被游戏平台判定“存在被用于欺诈行为的迹象”,遭到平台永久封禁,账号彻底无法登录使用。

原告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1请求解除原被告之间游戏账号买卖合同关系;2、判令被告全额返还全部账号购买本金,并按市场报价利率承担资金占用利息;3、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由张映晓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本案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线上参与本案诉讼。庭审过程中,原告当庭放弃律师费这项诉讼请求。

交易背景补充:案涉账号,系利用境外支付渠道充值点券,充值行为本身不符合游戏平台用户协议规则;平台退款后点券仍留存账号内,由此产生该类风险账号。原、被告双方均清楚该类账号交易违背游戏平台管理规则,账号具备封禁风险,但仍然开展大批量账号买卖交易。另外,原告有部分货款,是按照被告的指示转账支付至案外第三方账户;原告主张该部分款项同样属于向被告支付的购号货款,要求被告一并予以返还。被告抗辩该部分钱款对应的交易自己仅起居间作用,不应由自己返还。

二、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以违背平台规则方式制作账号,原告明知是违规,仍大批量购入牟利,双方属于恶意串通、实施违规账号交易;案涉买卖合同损害平台秩序及其他玩家权益,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无效,不存在合同解除的法律适用前提;交易双方对于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应当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1.驳回原告请求解除合同、判令被告全额返还购号款、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的核心诉讼请求;没有支持原告全额回款的主张;结合双方过错、交易总金额,判决被告仅需向原告返还部分款项(数万元区间),避免委托人承担全额退款的巨额风险;

2.同时判令原告于判决生效后,向被告如数返还全部涉案上百个游戏账号;

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成本,由原、被告双方各半负担。

三、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若您或亲友遇到以下场景,可随时联系张映晓律师

1.网络游戏账号、数字账号、虚拟道具等虚拟财产引发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2.交易双方明知标的物本身存在平台规则风险,仍然开展交易,后续账号封禁、虚拟道具无法使用,买方起诉主张退款赔偿;

3.虚拟财产交易中,货款按照指示支付至案外第三方账户,各方就交易主体、退款责任发生争议;

4.作为卖方被起诉,面临被要求全额退款、支付资金利息,希望减轻、降低自身赔付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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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映晓律师
12102202****0473 执业认证
  • 辽宁安睿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合同事务 公司经营
  • 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诺德大厦1801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方向,金融与法律双结合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在公司业务领域、常见民商事范畴事物理论扎实,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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