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多名被告人共同经营保健馆卖淫场所,涉案非法获利四十余万元。本案区分不同角色:部分人员负责租赁场地、收取嫖资、记账、催钟;部分人员负责招揽接待嫖客;本案辩护代理的被告人参与招聘、面试、管理卖淫人员、发放工资等核心管理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本案辩护被告人构成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其余多名同案被告人指控为协助组织卖淫罪。
庭审阶段,辩护人提出多项辩护意见:申请将被告人部分讯问笔录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被告人不属于组织卖淫,即便构罪也应当认定为从犯;指控非法获利金额存在部分不实;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当庭认罪,请求予以减轻处罚。
公诉机关公诉意见:被告人实施招聘、管理卖淫人员、发放工资等组织卖淫核心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其余被告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辩护核心观点:1、被告人部分讯问笔录存在刑讯逼供嫌疑,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2、被告人不构成组织卖淫罪;退一步评价,即便认定罪名成立,应当认定为从犯;3、涉案非法获利数额认定过高,部分金额不应计入;4、被告人归案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减轻处罚。
贾丹丹律师接受本案被告人委托,担任一审阶段辩护人。
本案代理难点:本案系多人共同涉黄刑事案件,涉案金额大,认定组织卖淫罪且属于情节严重,量刑档次高,法定刑期起点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核心争议在于区分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主犯与从犯的认定;同时涉及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审查、非法获利金额的核对;即便当事人当庭认罪,在全案多份证人证言、同案犯供述相互印证情况下,无罪、罪轻辩护存在较大诉讼风险。
二、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入所体检材料证实被告人收押入所时身体并无伤痕,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刑讯逼供,对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不予支持;结合多名同案被告人供述、多名卖淫人员证人证言,证实被告人实施招聘、面试、管理卖淫女、发放工资等核心组织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且系积极实施,不认定从犯;非法获利金额有书证、电子交易记录佐证,金额予以确认;被告人当庭对组织卖淫主要犯罪事实不予承认,不成立坦白。
判决:
1、本案辩护被告人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2、其余同案被告人分别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二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一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并判处对应罚金;
3、已退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责令各被告人连带退缴剩余全部非法获利。
如不服本判决,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可以提起上诉。
整体代理成果
贾丹丹律师完整审阅全部卷宗,会见被告人,梳理全案人员分工、电子交易流水、证人证言、入所体检等全套证据;庭审当中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相关申请,围绕罪名定性、主从犯、犯罪金额、量刑情节完整发表辩护意见。法院经综合全案证据,未采纳非法证据排除、从犯、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律师向当事人完整解读判决,释XX以上量刑裁判理由,告知上诉权利,完成一审刑事辩护全流程工作。
三、律师价值
涉黄类共同犯罪案件当中,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分、非法证据排除审查规则、主从犯认定、非法获利数额认定,是本案核心辩护要点。贾丹丹律师全程承办刑事一审辩护,会见沟通、卷宗阅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庭审质证辩护、判决解读全流程闭环把控,维护被告人刑事诉讼权利。
1. 全盘梳理案件事实,查阅卷宗,识别法律风险,完成完整风险预判
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被告人,完整查阅卷宗,梳理场所运营模式、各被告人分工、微信支付宝嫖资流水、证人证言、入所体检记录等证据材料。
识别本案核心风险: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量刑在十年以上;在多名证人、同案人员口供相互印证情况下,变更定性为协助组织卖淫罪、认定从犯的辩护难度大;非法证据排除需要客观证据支撑,仅有当事人陈述很难得到法庭支持。
向当事人讲解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的刑法规定,客观评估本案辩护的不确定性,确定辩护方案,同时充分告知各项辩护观点对应的诉讼风险。
2. 搭建刑事辩护思路,梳理质证要点,准备全套开庭辩护预案
辩护工作思路:
第一层,审查讯问取证程序,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第二层,从行为角色角度,论证被告人不构成组织卖淫罪;退一步,即便罪名成立,应认定从犯地位;
第三层,对指控非法获利金额提出异议;
第四层,结合如实供述、当庭认罪情节,请求法院予以减轻处罚。
梳理全部证据质证要点,针对非法证据排除、罪名定性、金额认定准备多套庭审预案。
3. 参与一审公开庭审,发表质证及全套辩护意见
本案公开开庭审理,辩护人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对书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进行质证,围绕定性、主从犯、犯罪金额、量刑发表完整辩护意见。法院综合全案证据,未采纳罪轻及非法证据排除的辩护意见。
4. 接收刑事判决书,逐条拆解判决内容,做好判决解读以及后续程序风险提示
拿到判决书,逐条向当事人解读判决结果,释明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认定依据、不支持非法证据排除、不认定从犯、不认定坦白的裁判理由;告知十日上诉期限、上诉权利,罚金缴纳义务,完成一审刑事辩护全流程法律服务指引。
5. 沉淀涉黄类刑事案件办案经验,输出法律风险提示
案件办结之后,结合本案实务输出法律风险提示:
① 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核心区分:实施招募、管理、调度卖淫人员、发放报酬等核心管控行为,一般认定组织卖淫罪;仅从事接待、记账、收银、发布信息等辅助工作,一般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两罪量刑差距巨大。
② 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不能仅以当事人口头陈述刑讯逼供,需要提供相关线索或者客观证据(伤情记录、体检记录等);入所体检记录是审查侦查讯问合法性的重要书证。
③ 共同犯罪中,积极实施核心犯罪行为的,即便不是幕后老板,也可能被认定为主犯,不适用从犯减轻处罚。
④ 当庭对主要犯罪事实不予承认,即便形式上表示认罪,也不能成立坦白,无法获得坦白对应的从宽量刑。
⑤ 电子微信、支付宝交易流水是涉黄案件计算非法获利的重要证据。
贾丹丹律师通过会见、阅卷、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庭审完整辩护,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刑事诉讼权利。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组织/协助组织卖淫涉黄刑事案件一审,存在罪名争议、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主从犯、涉案金额争议,需要一审刑事辩护,可委托贾丹丹律师提供刑事一审辩护法律服务:
1. 涉黄场所类共同犯罪,面临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重档量刑;
2. 控辩双方就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定性存在重大分歧;
3. 有线索怀疑讯问取证程序违法,需要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4. 对涉案非法获利金额、主从犯地位存在辩护空间;
5. 服务包含会见当事人、全套卷宗阅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庭审质证与辩护、判决书解读、上诉权利告知全套刑事一审辩护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