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刑事辩护案例|廖永凯律师:当事人预估实刑风险,成功争取缓刑六个月
案例简介
当事人因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为赌场提供场地便利,被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当事人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但对案件量刑存在较大担忧,原本预估案件大概率会被判处实刑。当事人委托廖永凯律师担任辩护人介入本案。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结合自首、认罪认罚、从犯等法定从轻情节开展辩护工作,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当事人无需入狱服刑。
办案经过
当事人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委托廖永凯律师作为辩护人。 廖永凯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查阅全部卷宗材料,梳理案件证据链条,厘清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发现当事人仅提供场地,属于从犯,同时具备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量刑情节。 律师结合案情撰写辩护意见,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量刑建议,在庭审中围绕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获利金额低、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社会危害性有限等要点展开辩护,向法庭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观点,请求法院采纳缓刑量刑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后采纳廖永凯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随案移送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当事人成功获得缓刑,避免了牢狱之灾。
办案心得
本案当事人虽有自首情节,但开设赌场案件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判处实刑的可能性。辩护核心在于精准定位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抓住认罪认罚、自首、退赃等情节,积极和办案机关沟通。刑事案件越早委托律师介入,越有利于固定有利情节,争取从轻量刑,获得缓刑机会。当事人主动配合退缴违法所得,也是争取从轻处罚的重要因素。
适用场景
适用于为赌博活动提供场地、设备等帮助,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刑事案件;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从犯辩护;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希望争取缓刑、降低刑期的赌博类犯罪案件。
服务指引
若您或亲友涉嫌开设赌场罪等刑事犯罪,被公安调查、移送起诉,建议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律师可及时会见当事人、阅卷取证,梳理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与办案机关沟通量刑,庭审开展有效辩护,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价值
廖永凯律师专注刑事辩护,熟悉赌博类刑事案件裁判规则。面对开设赌场案件,能够快速甄别案件从轻情节,精准开展控辩沟通与庭审辩护,帮助当事人争取缓刑,避免实刑监禁,减少案件对个人与家庭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