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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辉律师代理罗X离婚纠纷案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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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辉律师 在线
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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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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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李冬辉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家事纠纷处理能力。首先,在客户沟通与策略制定方面,李律师充分倾听原告罗某的诉求,客观分析婚姻现状,确立了以调解结案为核心的诉讼策略,最大程度降低离婚对双方及孩子的心理伤害。其次,在庭审与谈判环节,李律师围绕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标准及车辆财产分割等焦点,与对方及法官进行高效沟通,成功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及每月一千元的抚养费,并妥善解决了车辆归属问题,免除了后续折价补偿的繁琐执行。李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灵活的谈判技巧,促成了双方和平解约,实现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罗X与被告刘X于2008年自行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双方于2010年11月5日自愿登记结婚,并于2013年7月29日生育一子刘X甲。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推移,双方逐渐发现彼此性格差异较大,生活习惯与价值观念存在明显分歧。在日常生活中,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吵,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包容,导致夫妻感情逐渐淡漠并最终彻底破裂。原告罗X认为双方已无和好可能,遂诉至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与被告刘X离婚。法院于2018年1月15日依法受理该案,并由审判员适用诉前调解程序进行审理。原告罗X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冬辉律师、被告刘X均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诉求与意见。

 

【争议焦点】

本案虽为离婚纠纷,且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均无异议,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关键方面:一是婚生子刘X甲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双方均对孩子有深厚感情,需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确定最适宜的抚养方;二是抚养费的承担标准与支付方式。需明确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支付的抚养费具体金额、支付周期及收款账户,以保障孩子的生活与教育需求;三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平分割。本案涉及的共同财产主要为一辆传祺牌小型普通客车,需协商确定车辆的实际归属以及是否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在李冬辉律师的专业引导与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围绕上述焦点进行了充分、理性的协商。

 

【裁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和平分手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原告罗X与被告刘X自愿离婚;二、婚生子刘X甲由原告罗X直接抚养,被告刘X自2018年3月起,于每月1日支付孩子抚养费一千元,并按时打款至原告罗X在某银行开立的账号(XXXX XXXX XXXX XXXX XXX)内。被告刘X在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与生活的情况下,每月可探视孩子四次,具体探视时间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车牌号为某AXXXXX的传祺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归被告刘X所有,原告罗X自愿放弃要求被告刘X支付车辆折价补偿款的权利;四、本案案件受理费三百元,依法减半收取一百五十元,退还原告罗X一百五十元,剩余一百五十元由被告刘X承担。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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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辉,女,?辽宁抚顺人,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昆明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曾被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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