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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辉律师代理潘XX继承纠纷案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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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辉律师 在线
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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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李冬辉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首先,精准梳理复杂的亲属关系与继承顺位,明确被继承人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确立原告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合法主体资格。其次,全面调查并固定被继承人名下多家银行的存款线索,确保遗产范围清晰无遗漏。最后,在庭审中积极促成调解,引导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不仅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更确保了调解协议的顺利签署与后续遗产的平稳交接,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纠纷化解能力。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潘XX与被告潘XX、潘XX系姐弟关系,被继承人潘XX系其兄弟。原、被告之母李XX于1991年死亡,父亲潘XX于2015年死亡。父母共育有四个子女。被继承人潘XX生前未结婚且未生育子女,于2017年6月21日死亡。潘XX死后留有遗产未予处理,包括:某银行存款26万余元,某农村合作银行存款两千余元,某银行存款三千余元,某银行存款1.3万余元。因潘XX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已死亡,现尚有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原告潘XX及两被告。原告潘XX委托某律师事务所李冬辉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上述财产由其继承。

 

【争议焦点】

本案系法定继承纠纷,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继承人潘XX名下多笔银行存款的继承权归属及遗产分配方案。由于被继承人无配偶及子女,且父母均已先于其死亡,其遗产应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原、被告三人共同继承。各方需就遗产范围进行确认,并就继承份额及是否放弃继承权达成一致意见,以便顺利办理银行存款的提取与过户手续。

 

【裁判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继承人潘XX名下某银行存款26万余元及利息、某农村合作银行存款两千余元及利息、某银行存款三千余元及利息、某银行存款1.3万余元及利息,均由原告潘XX继承;被告潘XX、潘XX自愿放弃上述财产的继承权。案件受理费五千余元,减半收取后两千余元由原告潘XX承担,剩余两千余元退还原告。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捺印后生效,法院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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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辉,女,?辽宁抚顺人,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昆明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曾被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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