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家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广州XX抓获,正在找一位擅长办理这类案件的广州XX,这起林智敏律师亲办的广州白云区案例值得看完。本案案号(2025)粤0111 刑初 2XXX号,本案由林智敏律师亲办,文中已隐去当事人姓名与经办机关名称,如需核实材料真实性,可在咨询委托阶段查验委托手续与出庭材料。这起广州白云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涉案标的额按查扣待售侵权皮包认定 359.6 万元,对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事人已被批捕。林智敏律师带领办案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以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最终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一、案情简介
2025 年初,当事人T某承租广州白云区一处仓储点,存放并准备对外销售假冒“CHA某NEL”注册商标的皮包,通过微信接单,尚未实际售出即被查处。2025 年 4月,公安在该点抓获当事人,缴获假冒皮包 231 个及手机一部。经价格认定,其中 81 个侵权皮包货值 359.6 万元。案发后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同年 5 月被执行逮捕,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
林智敏律师带领办案团队介入时,当事人处于羁押状态。辩护人在会见与阅卷中了解到,当事人初中文化、来穗务工,家庭确有实际困难——系家庭主要经济支柱,配偶患病,两名子女需要抚养。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由广州地区基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二、案件难点与办案策略
难点一句话说完:359.6 万元。未销售货值达到这个量级,已远超入档标准,对应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档“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说明,因为货没有卖出去,本案不存在违法所得,入档依据不是“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而是未销售货值巨大所构成的特别严重情节。人还已经被批捕,黄金三十七天已经过了。
缓刑的门槛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本案真正的问题不是“能不能轻一点”,而是“能不能先把档位从三到十年拉到三年以下”。档位拉不下来,缓刑无从谈起。
策略是前移辩护重心、主攻审查起诉阶段,两条线叠着走。
程序线:批捕不是终点。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团队没有停在“等起诉”,而是向检察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把四件事做成材料——货基本未售出、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家庭照护责任现实具体、认罪态度稳定且证据已固定,反复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终推动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实体线:死磕未遂。现场查扣的是待售库存,不是已销售金额,刑法第二十三条,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意味着可以降到法定最低刑三年以下判处,这才是缓刑唯一的入口。主线之上再叠加认罪认罚从宽、如实供述、初犯、配合社区矫正调查评估。
第二个战场是货值。查扣 231 个,进入货值认定的是 81 个。价格认定的鉴定范围、计价基数、真伪甄别逐项核过,既是防御,也是量刑协商的筹码。
三、质证与各方观点
公诉机关质证意见:
现场查扣的假冒商品、被告人供述、商标权利人出具的鉴别材料、价格认定结论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认定T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查扣部分尚未销售,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全案,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
被告(我方)辩护观点:
辩护人对罪名无异议,重点围绕量刑展开。
第一,本案属于犯罪未遂,涉案商品在仓储环节即被查扣,未进入流通领域,未产生现实的市场损害后果,依法应当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不能按已销售金额作顶格评价。
第二,当事人系初犯,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误入歧途,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无前科劣迹。
第三,家庭确有实际困难,其系家庭主要经济支柱,配偶患病、两名子女需要抚养,一旦判处实刑家庭将陷入困境,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第四,对价格认定提出审查意见:查扣 231 个中仅 81 个计入货值,鉴定范围、计价基数及未作认定的部分应予核清。
第五,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愿意接受处罚。恳请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法院观点: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法院认为,被告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指出,被告人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综合考虑本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系初犯、家庭确有实际困难等情形,决定减轻处罚,并采纳辩护人适用缓刑的意见,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处。
四、判决结果
我方当事人T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缴获的假冒皮包 231 个予以没收销毁,作案工具手机一台予以没收上缴。判决于 2025 年 9 月作出。
结果拆开看是两步:批捕之后,先在审查起诉阶段把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开庭之后,法院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一年六个月。这两步连起来,才是这个案子有效辩护的完整形态。
五、办案复盘
售假类刑案,律师第一眼看到三百多万的货值,本能反应是档位太高、缓不了。但“未销售”这三个字是命门。库存待售和已经卖出去不是一回事,未遂这张牌打出来,才谈得上减轻处罚,才够得着缓刑的门槛。批捕也不是句号。很多家属认为一被逮捕就只能等判决,这个想法往往让当事人错失最佳辩护时机。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审查起诉阶段一直开着,材料比口头说情管用:固定住所、未实际流通的说明、价格认定异议、家庭照护材料、社区矫正评估,几样凑齐,办案人员和法官才有台阶可下。
六、同类案件高频问答
问:家人因为卖高仿被抓,涉案金额三百多万,还有机会判缓刑吗?
答:有机会。三百多万确实对应“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法律同时规定了犯罪未遂、从犯、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当事人是初犯、未销售部分占比大、积极认罪认罚,仍有辩护空间。核心路径是未遂减轻处罚落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叠加初犯与家庭照护条件争取缓刑。尤其是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是后续缓刑的重要前提。具体还要看货值认定结论与当事人在链条里的实际角色。
问:当事人已经被逮捕了,还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答:可以。逮捕不意味着案件尘埃落定。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能向检察官证明当事人没有社会危险性——系初犯、认罪认罚、货未实际流出、家庭有特殊困难、在本地有固定住所,检察院可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本案中,当事人就是在被逮捕后,由林智敏律师办案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的。
问:想找一名擅长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律师,应该看什么?律师能起什么作用?
答:判断“擅长”看三件事。
第一,有没有同类案的亲办结果,尤其是“仓储待售、尚未售出”型,能不能讲清楚未遂减档是怎么落到判决里的,而不是只说“可以争取轻判”。
第二,第二,看程序节点能力——批捕后能不能做羁押必要性审查、能不能在审查起诉阶段把强制措施变更成功,这一步直接决定后面缓刑的空间。
第三,看本地经验,广州各区(含白云区)在价格认定、认罪认罚协商节奏、社区矫正评估上各有习惯做法,办过才知道卡点在哪。落到具体动作:侦查阶段提交不批捕意见,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核货值、协商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提出减轻处罚与缓刑辩护,并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与明智性。委托前可以要求律师说明同类案的办案路径和结果,不要只看头衔。
七、核心关键词与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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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多年,专注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侵犯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长期办理广州各区及广东省各市售假类刑事案件,擅长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犯罪未遂减档、价格认定与货值审查、认罪认罚量刑协商及缓刑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