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于X(主犯)、孙X(从犯)
承办律师:黄传斌,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
基础案情:
被告人于X自行搭建微信群,创设红包“扫雷”赌博规则,主导微信群赌博运营、抽头比例设定等核心工作,组织群成员通过收发红包参与网络赌博,全程掌控赌场运营核心权限,累计抽头渔利12万余元。为维系赌博活动运转,于X雇佣孙X提供辅助工作,孙X仅负责代发赌博红包、记账、赌资结算,每月固定领取5000元工资,不参与赌博规则制定,不享有抽头利润分配权,在职期间经手结算赌资金额约3万元。
该案经公安机关网络巡查查获,现场扣押手机、电脑等涉案作案工具。案发后,于X、孙X二人均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委托律师介入辩护。
案件判决结果:
检察机关初始量刑建议对孙X基准刑预估约1年有期徒刑。经黄传斌律师全程专业辩护,法院最终采纳全部核心辩护意见:判决孙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实现大幅轻判并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