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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高坠八级工伤,单位未参保,仲裁裁决获赔3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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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灿伟律师 在线
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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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凌灿伟律师梳理全套证据。被申请人仲裁庭审缺席,完成全部举证工作。仲裁委认定工伤成立,核算全部法定工伤待遇,对用人单位已经预支的款项依法进行抵扣,裁决单位支付剩余172676.1元。律师向当事人完整解读仲裁裁决书,释明未参保工伤保险赔偿规则、工资标准认定、预支款项抵扣、起诉期限、强制执行途径,完成八级工伤劳动仲裁全流程法律服务。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劳动者在劳务公司承包的工地从事电焊作业,从约10米高处坠落发生工伤事故,伤情严重,经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构成八级伤残。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八级工伤全套工伤保险待遇。仲裁阶段被申请人经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委进行缺席审理。劳动者同时申请追加案外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仲裁申请人仲裁请求:1、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裁决被申请人补缴养老及医疗保险;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7500元;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鉴定费等各项工伤待遇合计495939.36元;4、申请追加案外材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事实理由: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承包工地作业高坠受伤,已经认定工伤、八级伤残;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应当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关系,主张经济补偿及全部工伤待遇。

 

代理核心观点(代理工伤劳动者方,凌灿伟律师):生效工伤认定决定书已经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劳动关系,构成八级工伤;单位未参保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因单位未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依法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两项一次性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法定工伤待遇;请求仲裁委支持申请人全部合法仲裁请求。

 

凌灿伟律师接受工伤劳动者委托,担任仲裁阶段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本案代理难点: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赔偿由单位自行承担;劳动者短期务工,实际月工资标准难以举证,存在按照省社平工资核算待遇的风险;被申请人仲裁缺席,全部事实依靠工伤文书、病历、票据等书证予以佐证;需要区分已经预支的生活费、借款,仲裁裁决中应当予以抵扣;案外第三方公司出具赔偿承诺书,但是工伤认定已经固定用工主体,追加连带赔偿存在法律障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二、案件结果

仲裁委员会缺席审理后作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

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成立;

2、被申请人于裁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八级工伤各项待遇合计172676.1元(已抵扣前期已经支付的168000元);

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当事人不服裁决,可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整体代理成果

凌灿伟律师梳理全套证据。被申请人仲裁庭审缺席,完成全部举证工作。仲裁委认定工伤成立,核算全部法定工伤待遇,对用人单位已经预支的款项依法进行抵扣,裁决单位支付剩余172676.1元。律师向当事人完整解读仲裁裁决书,释明未参保工伤保险赔偿规则、工资标准认定、预支款项抵扣、起诉期限、强制执行途径,完成八级工伤劳动仲裁全流程法律服务。

 

 三、律师价值

工地高坠八级工伤、用人单位未参保工伤保险的劳动仲裁案件当中,未缴纳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短期务工工资标准的认定、工伤案件预支款项抵扣、案外主体承诺书与用工主体区分、社保补缴仲裁受理范围,是本案核心要点。凌灿伟律师全程承办本案仲裁代理,事实梳理、证据组织、仲裁庭审、裁决文书解读全流程闭环把控,维护工伤劳动者合法权益。

 

1. 全盘梳理案件事实,整理证据,识别法律风险,完成完整风险预判

接受委托后,梳理所有的证据。

识别本案核心风险: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赔偿由单位承担;劳动者只短期上班十几天,实际月工资难以举证,仲裁大概率会采用省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单位已经向申请人支付多笔生活费、借款,仲裁会直接在总赔偿中抵扣;第三方公司出具承诺书,但生效工伤认定已经锁定用人单位,追加连带责任难度大;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向当事人释明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相关规定,评估案件风险,确定仲裁代理思路。

 

2. 搭建仲裁代理思路,梳理庭审要点,准备全套庭审预案

代理工作思路:

第一层,生效工伤认定确认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构成八级伤残;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应当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因未缴纳社保,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主张经济补偿金;

第三层,完整提交病历、医疗费票据,主张法定的各项工伤待遇;

第四层,预判:仲裁委对工资标准可能按省社平工资核算;前期单位支付的款项会做抵扣;社保补缴仲裁不予处理。

针对本案情况,准备举证、陈述全套庭审预案。

 

3. 参与仲裁公开开庭审理,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

本案仲裁开庭,被申请人缺席未到庭。凌灿伟律师提交工伤、病历、医疗费等全套证据,围绕劳动关系、工伤事实、各项工伤待遇计算发表完整代理意见。仲裁委依法核算工伤待遇,抵扣已付款项,作出172676.1元的仲裁裁决。

 

4. 接收仲裁裁决书,逐条拆解裁决内容,做好裁决解读以及后续程序风险提示

拿到裁决书,向当事人解读裁决逻辑,重点说明: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全部工伤赔偿由单位承担;短期务工工资无法举证,仲裁可以采用省平均工资计算工伤待遇;用工方前期支付的生活费、借款会在总赔偿金额中抵扣;收到仲裁裁决十五日之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对方不履行,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完成工伤仲裁案件全流程法律服务指引。

 

5. 沉淀工地八级工伤仲裁办案经验,输出法律风险提示

案件办结之后,结合本案实务输出法律风险提示:

①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全部工伤待遇赔偿由该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② 劳动者短期工地务工,没有完整工资流水,工资无法举证时,仲裁机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工伤待遇。

③ 用工单位在工伤治疗阶段垫付、预支的生活费、借款,在仲裁裁决中会直接从总赔偿款中抵扣。

④ 第三方出具赔偿承诺书不等于劳动仲裁可以直接追加其承担工伤连带赔偿责任,工伤认定文书已经确定用工主体的,以工伤认定结果为准。

⑤ 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属于劳动人事仲裁受案范围,该事项应当向社保行政部门处理。

 

凌灿伟律师通过证据梳理、仲裁庭审代理,在被申请人缺席情形下,帮助高坠受伤八级工伤劳动者拿到仲裁裁决,确定剩余17万余元工伤赔偿(指扣除之前支付的借支外16万余元),维护受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工地受伤,已认定工伤、评定伤残等级,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单位拒不全额赔付,可委托凌灿伟律师提供劳动仲裁代理法律服务:

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结论;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赔偿需要由单位承担;

3、务工时间短,工资标准举证困难,单位已经垫付部分钱款;

4、服务包含案件事实梳理、证据整理、仲裁立案、开庭代理、裁决书解读、起诉/强制执行提示全套工伤维权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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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灿伟律师,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达州市仲裁员,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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