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夫妻因性格不合长期分居,周浩鹏律师代理女方提起离婚诉讼,主张由女方抚养婚生女、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千二百元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并就大额医疗费分担、户口不得擅自迁移等作出约定。
案件类型:婚姻家庭
代理结果:达成和解
裁决法院: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
案件主要内容:原告某某诉称,其与被告某某于2018年12月14日登记结婚,2019年1月8日生育女儿。双方通过网络相识,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因性格不合常因家庭琐事争吵,被告脾气暴戾、长期对原告进行辱骂,双方自2022年起分居,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原告诉请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三千元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二、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自2026年8月起于每月1日前向原告支付抚养费一千二百元,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三、女儿由原告抚养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超过五千元的部分,在提供全部医疗费用凭证、收费票据后,由原、被告各承担百分之五十;四、女儿户口保持现有状态,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私自申请迁移;五、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执。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本案争议: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否准予离婚;二、婚生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三、子女大额医疗费用如何分担,离婚后子女户口能否由一方擅自迁移。
本案的经验:离婚案件中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达成一致的,法院调解结案既高效又便于执行。抚养费数额可由双方根据实际负担能力协商确定,不必然等同于原告最初主张的数额。针对子女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可约定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由双方各半分担,以凭证结算,避免日后就大额支出另行争执。约定子女户口保持现状、不得单方迁移,可防止直接抚养一方擅迁户口影响另一方权益。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周浩鹏律师代理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在调解中围绕争取婚生女直接抚养权展开,为委托人争取到女儿由其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千二百元至十八周岁,并将大额医疗费各半分担、户口不得擅自迁移等保护性条款写入调解协议,实现纠纷和平化解。
办案心得:本案原告最初主张的抚养费为每月三千元,最终调解确定为一千二百元,这体现了离婚调解中抚养费数额需结合双方实际负担能力协商。律师在代理时既应充分提出诉求,也要引导当事人在合理范围内达成可执行的方案。将大额医疗费设置“五千元以上各半分担、凭票据结算”的机制,以及约定户口不得单方迁移,都是着眼于子女长期抚养安排的细节设计,能有效减少离婚后双方因子女开支、户籍问题产生的二次纠纷。
适用的法律纠纷用户: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后拟离婚并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希望就子女抚养费、大额医疗费分担达成明确约定的离婚当事人。
本案推荐的关键词是: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医疗费分担、户口迁移
本案FAQ问答5条:
1. 问: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会直接出调解书吗?
答: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的,法院可主持调解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2. 问:抚养费没谈拢,法院一般怎么定?
答: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案最终约定每月一千二百元,支付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3. 问:孩子大病医疗费谁来出?
答:可约定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由父母双方各半分担,并凭票据结算。
4. 问:离婚后能把孩子户口迁走吗?
答:约定户口保持现状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私自迁移,擅迁可能引发纠纷。
5. 问:调解离婚后对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答:一方不按调解书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凭调解书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