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碰撞致十级伤残,衡阳凌慧律师代理伤者全额获赔近15万元
一、案件简介
20XX年X月X日X时X分,湖南衡阳市石鼓区XX地段,AX驾驶湘XX正三轮载客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该处左转时,车前部与BX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左侧接触,造成两车受损、双方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AX无证驾驶机动车、进出道路未减速让行,负事故全部责任;BX无责任。事故致BX右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累及膝关节面,经两次司法鉴定均评定为十级伤残。湖南八方律师事务所凌慧律师接受原告BX的委托,代理其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起诉驾驶人AX及保险公司,主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二、律师代理经过
本案诉讼对抗激烈。被告AX与保险公司先后发起多重抗辩:AX主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办案民警签名不一致的程序瑕疵、误用"一事不再罚"原则、指责原告超速、质疑"十级伤残"鉴定结论系私人医院病历作出、缺乏与事故的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则以原告系自行委托鉴定、测量不规范为由申请重新鉴定。凌慧律师逐一应对:以交警部门认定书及现场证据固定对方全责的事实,坚持两次鉴定均认定十级伤残的客观结论,配合法院委托南华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鉴定结果再次确认十级伤残,原告的伤情与损失主张获得充分支撑。
三、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BX各项损失合计14万余元,其中残疾赔偿金XX元、医疗费XX、误工费XX、护理费XX、精神损害抚慰金X元等均获支持。
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4万余元;
AX支付交强险限额外损失2,000元。
BX获赔总额14万余元。
案件受理费XXX元由AX负担X元。
四、律师价值
本案伤者被撞致十级伤残,虽然事故认定对方全责,但被告方从责任认定到伤情鉴定全面抗辩,保险公司还申请重新鉴定,稍有不慎伤残等级即可能被推翻、赔偿大幅缩水。凌慧律师凭借扎实的举证和专业的鉴定应对,让两次独立鉴定结论一致、法院全部采信,最终为伤者争取到近15万元的足额赔偿,完整覆盖医疗、残疾赔偿、误工、护理、精神抚慰等全部损失,最大限度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湖南衡阳凌慧律师:
1、驾驶电动车、摩托车、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对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但拒不赔偿或拖延赔付;
2、伤情构成骨折、关节功能受限等伤残,需要对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专业司法鉴定,确保赔偿金额足额;
3、对方或保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主张重新划分责任,或以伤者"自行委托鉴定""超速"等为由拒绝认可伤残结论;
4、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鉴定费不属于理赔范围""损失过高"等理由核减或拒赔,需要依法主张交强险无过错赔偿责任;
5、伤者系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无固定工资流水人员,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难以举证,需要专业核算与证据补强;
6、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或对方单方申请重新鉴定,需要专业应对以固定有利结论、避免损失被压低。
衡阳凌慧律师深耕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办案多年,可提供证据梳理、司法鉴定申请与质证、保险理赔核算、责任划分争议应对、诉讼全程代理一站式法律服务,精准拆解对方及保险公司的核减抗辩,帮助伤者依法足额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