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2019年,一方因工作关系与另一方结识,2020年确立恋爱关系。2021年一方怀孕后双方关系恶化,2021年底生下非婚生子。交往期间,另一方向其转账175万元。
另一方与配偶已结婚并育有一女。2022年,配偶以该方及另一方为被告提起赠与合同纠纷之诉,请求认定赠与行为无效,要求该方返还受赠款项。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该案,认为争议焦点在于另一方支付的各项费用是否属于对该方的赠与。配偶应就双方之间存在赠与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律师认为双方育有一子,存在较多金钱往来,是否构成赠与应结合实际情况辨别,配偶提交的转账记录无法证明存在赠与合意。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梳理制作了《关于双方之间财产往来的详细说明》,显示双方存在大量共同生活支出,包括居住、出行、出游等消费支出,以及生产生育、给孩子购置用品等抚养支出,金额已远超另一方转给该方的总额。另一方并未给该方购置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该方亦有大量为共同生活、给另一方购买个人用品的支出。配偶主张的月子中心费用及生产医疗费约8万元、购猫款约2万元,律师认为月子中心及生产医疗费用在双方孩子身上,属于抚养费用支出,另一方作为父亲有义务支付;购猫款已转化为赠与物,返还的应是赠与物本身。
案件结果
本案历经两审,一审、二审法院均未认定另一方向该方的转账及其他开支属于赠与行为,判决该方无需向配偶返还任何款项。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帮助当事人守住175万元及相关支出,避免了“人财两失”的结果。
整体辩护成果
本案的突出成果,是在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获支持率较高的实践背景下,实现一审、二审均不认定赠与、无需返还任何款项。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逐项梳理财产往来、咬住举证责任、区分抚养费用与赠与,成功说服两审法院。当事人不仅保住了175万元转账及相关支出,也避免了非婚生子抚养费用被整体打包认定为赠与的不利后果。
律师价值
1. 拒绝“第三者必返还”的惯性判断,回到赠与合同构成要件。
实践中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并获支持的案例比比皆是,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没有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当事人,而是判断本案特殊性在于:双方育有一子,存在大量共同生活与抚养支出,转账不等于赠与。律师把争议焦点拉回“是否存在赠与合意”这一法律构成要件。若按惯性思路防守,当事人很可能被整体认定为接受赠与,面临175万元全额返还。
2. 把“单向转账记录”拆解成“双向共同生活与抚养支出”。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梳理制作了《关于双方之间财产往来的详细说明》,逐项列明居住、出行、出游等共同生活消费,以及生产生育、给孩子购置用品等抚养支出,金额已远超转账总额。律师还指出,另一方并未购置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当事人亦有大量为共同生活、为对方购买个人用品的支出。若没有这份逐项说明,法院看到的只是“175万元转账”,很容易直接推定赠与。
3. 对具体争议款项逐项定性,避免被整体打包认定为赠与。
针对对方主张的月子中心费用及生产医疗费约8万元、购猫款约2万元,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逐项提出定性意见:月子中心及生产医疗费用发生在双方孩子身上,属于抚养费用支出,另一方作为父亲有法定义务支付;购猫款已转化为赠与物,返还的应是赠与物本身,而非相应款项。若不做逐项区分,这些款项很可能被一并计入“赠与总额”,加重当事人的返还风险。
4. 始终咬住举证责任,让原告无法证明赠与合意。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主张,对方应就双方之间存在赠与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而其提交的转账记录只能证明资金流向,无法证明存在赠与合意。律师把举证责任牢牢锁定在原告一方,最终被两审法院采纳。若律师没有主动主张举证责任分配,法院可能因转账事实直接推定赠与,结果将对当事人极为不利。
5. 两审全程代理,确保有利认定不被二审推翻。
本案历经两审,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审、二审中持续主张同一套事实梳理与法律逻辑,最终两审法院均未认定转账及其他开支属于赠与,判决当事人无需返还任何款项。若只做一审或中途换思路,二审仍有可能改判返还。律师的全程稳定代理,帮助当事人守住了175万元及相关支出,避免了“人财两失”的结果。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并非必然获得支持,关键看是否构成赠与。转账记录只能证明资金流向,不能当然证明赠与合意。非婚生子的抚养费用,生父有法定支付义务,不应简单认定为对第三者的赠与。律师代理此类案件,应避免道德预设,回到证据与法律构成要件本身。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可为此类赠与合同纠纷、非婚生子抚养及财产往来梳理提供专业代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