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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赠与返还纠纷经典应诉案|长沙刘璐瑶律师三组证据破局,31万诉请核减超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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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外赠与返还纠纷经典应诉案|长沙刘璐瑶律师三组证据破局,31万诉请核减超11万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刘璐瑶律师接受被告A某委托,代理其应诉原配BX提起的"要求确认赠与无效、返还财产"之诉。原告BX与第三人C某于20XX年结婚。原告主张,20XX年X月起C某与被告A某发展为不正当关系,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期间,C某为维系该关系,通过微信转账、红包、银行卡转账等方式赠与被告及其子共计31万余元,该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诉请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31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刘璐瑶律师代理被告A某出庭抗辩:被告仅实际收到微信转账21万余元,未收到对账函所列取现款99000元及另微信号转账;部分款项属于客户订金、生意往来;被告曾两次怀孕流产,多笔款项系补偿而非赠与;且被告曾向第三人回转1万余元应予扣除。

  二、律师代理经过

  刘璐瑶律师紧扣"实际收款金额""款项性质""已退回部分"三条主线抗辩:第一,主张被告仅收到21万余元,对原告无凭证支撑的99000元取现款予以否认;第二,抗辩6000元"客户订金"及生意代收款不属于赠与性质;第三,主张被告向第三人回转的1万余元应从返还数额中核减,并要求法院对怀孕流产补偿、纠缠背景等因素酌情考量,同时抗辩原告主张的资金占用利息缺乏法律与合同依据。

  三、判决结果

  耒阳市人民法院认定,C某基于不正当关系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被告,违反公序良俗且侵害原告财产权益,赠与行为无效;但扣除已退回1万余元后,被告应返还19万余元;原告主张的99000元取现款因无证据证明取现用途不予支持;"客户订金""怀孕流产"等抗辩证据不足不予采纳;资金占用利息自20XX年X月X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

  最终判决:

  1、确认赠与行为无效;

  2、被告返还19万余元及利息;

  3、驳回原告其他诉请。

  四、律师价值

  1、成功将返还金额从原告诉请的31万余元核减至19万余元,为当事人减少负担11万余元;

  2、戳破原告无凭证主张,让法院驳回99000元现金取现款的全部返还请求;

  3、主张核减被告已回转的1万余元获得支持,锁定真实差额;

  4、推动利息自判决时点按法定利率起算,阻断原告自起诉之日起的高额资金占用利息,最大限度压降当事人经济负担。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湖南长沙刘璐瑶律师

  1、婚外情、同居关系期间,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账赠与他人,原配起诉要求受赠方全额返还,受赠方被列为被告;

  2、双方存在生意往来、代收货款、借款等经济关系,转账中混有货款、订金,却全部被认定为赠与要求返还;

  3、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怀孕、流产、分手补偿等背景,大额转账被原配起诉,需抗辩款项性质与金额;

  4、对方主张的转账金额远超实际收款,夹带现金取款、无凭证代收款等,需要举证核减返还数额;

  5、一审被判返还财产,对返还金额、利息起算时间及计算标准不服,需要代理上诉二审进一步减损维权。

  长沙刘璐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赠与合同纠纷办案,针对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返还、婚外情转账性质认定、受赠方应诉抗辩、金额核减举证、一审应诉与二审上诉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善于从实际收款数额、款项用途、已退款部分切入,精准核减对方主张的返还金额,帮助当事人依法降低财产返还负担、争取利息与时间成本的最优结果,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

  六、案件总结

  本案系婚外情赠与合同纠纷中受赠方应诉的典型样本。实践中,原配常将全部转账、取现一并诉请返还,受赠方容易陷入"全额返还"被动。本案中,代理律师以真实收款数额、款项性质、已退回款项三组证据破局,使法院在确认赠与无效的同时,将返还金额从诉请的31.4万余元核减至19.9万余元,并驳回无凭证的9.9万元取现款主张,为受赠方减损11.5万余元,体现了婚外赠与纠纷中证据核减与利息抗辩的实务价值,也为同类案件当事人提供了应诉减损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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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信息概述 刘璐瑶律师,湖南浏阳人,执业于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诉讼与非诉实务办案经验,办理了大量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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