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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摔伤致六级伤残,雇主想把责任推给工友?宁国市张毅律师代理第三人胜诉:法院认定雇佣关系而非承揽,工友不担责,雇主赔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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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律师 在线
安徽三津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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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张毅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判断与庭审应对能力。面对被告试图将法律关系定性为承揽合同以推卸雇主责任的策略,张毅律师精准切入,通过细致梳理过往交易记录与本次劳务特征的差异,有力论证了第三人仅为共同提供劳务者的事实。在庭审中,张毅律师紧扣“劳动从属性”与“报酬性质”等核心法律要件,通过严密的逻辑质证,成功引导法院查明实际用工主体,彻底击破被告的免责抗辩。其出色的证据组织与辩论表现,不仅厘清了复杂的法律关系,更成功为第三人实现零责任判决,充分彰显了深厚的专业功底与危机处理能力。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范X常年从事钢结构安装及电焊工作。2024年10月,原告与第三人王X等人受某公司负责人要求,前往该公司开展厂房维修作业,约定劳务报酬按日结算。同年10月4日,原告在未配备安全防护装备且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攀爬至四米高的扶梯进行电焊作业时,不慎摔下受重伤,经诊断为截瘫、腰部脊髓损伤及多处骨折等。原告住院治疗期间,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确认康复费用由某公司垫付,后续费用由法院判决。经鉴定,原告伤情构成一个六级和两个九级伤残,属部分护理依赖。原告遂诉至某法院,要求某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2万余元。某公司辩称其与王X系承揽关系,原告系王X雇佣,且原告未系安全绳存在重大过错,拒绝赔偿。第三人王X委托张毅律师参加诉讼,主张其仅为介绍人及共同提供劳务的工友,不应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某公司与王X之间是否形成承揽关系,以及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某公司试图通过提供以往的发票、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证明其与王X存在承揽合同关系,以此免除雇主责任。张毅律师在庭审中敏锐指出,上述证据均发生在案涉事故之前,仅能证明双方曾存在业务往来,与本次事故无关。张毅律师进一步论证,王X与原告等人均按日工资标准计酬,亲自参与劳务活动,维修所需原材料及扶梯均由某公司提供,王X并未体现较强的技术性或组织性,不符合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此外,事发当日的工作指令由某公司直接下达,现场管理亦由某公司承担。张毅律师的专业质证与辩论,有效击破了某公司的主张,明确了实际用工主体。

 

【裁判结果】

某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与王X之间更符合雇佣关系,对某公司关于承揽关系的抗辩不予采纳。法院核定原告范X的各项合理损失合计97万余元。在责任划分上,原告作为专业人员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自行承担30%的责任;某公司作为雇主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装备及监管,承担70%的主要责任。第三人王X仅系共同提供劳务人,对意外发生无过错,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某公司向原告赔付53万余元(扣除已垫付的14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张毅律师代理的第三人王X成功免除赔偿责任,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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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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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三津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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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律师,安徽三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17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执业以来,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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