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实生活中,婚外情时有发生。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背着另一方与 "第三者" 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向其大额赠与财物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类行为往往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赠与合同的效力以及公序良俗等多个法律问题,处理不好,很可能导致共同财产被他人 "薅走",合法配偶却只能被动承受损失。那么,丈夫婚内出轨并多次给 "情人" 转账示爱,妻子是否有权追回这笔钱?本文以家理律师事务所曹XX律师团队承办的一起真实案例为线索,梳理婚外赠与纠纷中的核心争议、举证要点与维权路径,供有类似困扰的当事人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王XX与李XX于 2016 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生活也算安稳。2022 年的一天,王XX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意外发现了一个让她难以接受的事实 —— 丈夫李XX竟然在婚后至 2019 年期间,长期与第三者刘XX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更让王XX震惊的是,李XX在婚内不仅与刘XX存在感情纠缠,还多次通过微信转账、银行汇款等方式向刘XX进行大额赠与,甚至将一套房产都送了出去。
面对 "枕边人" 的背叛,以及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次次悄悄转走,王XX没有选择沉默。她及时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曹XX律师团队,希望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途径,追回被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办案经过与争议焦点】
接手案件后,曹XX律师团队首先对王XX与李XX的夫妻共同财产明细进行了认真梳理,重点收集、整理了李XX向第三者刘XX的转账流水证据,以及两人之间的亲密合照、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材料,并一并提交给法院。
律师在办案中明确指出,要证明配偶向 "情人" 的赠与行为无效,通常需要证明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配偶存在婚外情,与他人形成了不正当男女关系;第二,双方之间确实存在赠与行为,形成了赠与的法律关系。在这两点当中,证明 "不正当男女关系" 的证据材料尤为关键,往往是案件能否成立的核心。
然而,本案的难点并不止于此。经核查发现,李XX与刘XX的关系实际始于 2014 年,也就是说,这段关系发生在李XX与王XX登记结婚之前。庭审中,刘XX主张自己与李XX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自由恋爱,两人的关系早于王XX与李XX的婚姻,李XX给自己的转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同时,刘XX还表示,李XX一直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自己也是受害者。
针对这一争议,曹XX律师团队将案件的焦点锁定在了两个问题上:其一,刘XX是否知情李XX与王XX之间的婚姻关系;其二,即便刘XX确实不知情,能否因其不知情而免责。围绕这两大难点,律师从法理和情理两个层面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最终依据所查明的事实及我方论理,向法院阐明了赠与行为无效的法律依据。
【三、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依据现有证据及双方陈述认定:李XX向刘XX在不当关系期间赠与的金额约 267 万元,该赠与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应予返还。刘XX应向王XX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267 万元及相应利息。至此,王XX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被擅自转走的巨额款项也成功追回。
【四、法律分析:为什么婚内赠与 "情人" 的钱能要回来?】
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经营的重要物质基础。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也就意味着,任何一方都无权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
已婚人士在婚内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赠与他人的行为,一方面超出了日常家庭生活需要的范围,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另一方面,向婚外第三者赠与财物,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和基本的道德准则,也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悖。依据民法典关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这种赠与应当被认定无效;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也应当依法返还。
本案正是抓住了这两个关键点:一是李XX向刘XX的赠与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双方的婚外关系违背公序良俗。因此,法院最终支持了王XX的诉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案中李XX与刘XX的恋爱关系虽发生在婚前,但并不能改变婚内赠与行为损害合法配偶财产权益的性质,这恰恰也是此类案件最值得关注的地方。
【五、常见问题解答】
问 1:丈夫婚内出轨,把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给 "情人",妻子能追回吗?答:可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所有,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处分。向婚外第三者进行的大额赠与,因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受损一方可以依法要求第三者返还相应款项及利息。
问 2:第三者辩称 "不知道对方已婚,自己也是受害者",能否免除返还责任?答:不能简单以 "不知情" 一概免责。是否免责,需要结合证据判断第三者是否善意、是否实际知情以及赠与的实际情况。实践中,"不知情" 并不当然免除返还义务,因为夫妻共同财产被无偿处分,损害了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法院会综合各方证据和具体案情作出认定。
问 3:双方交往早于婚姻,赠与的是不是 "婚前个人财产"?答:需要甄别赠与的时间点和资金来源。发生在婚前、且资金来源确属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的赠与,与婚内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性质不同。若转账发生在婚内、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两人交往更早,仍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赠与。
问 4:发现配偶擅自赠与他人财产,应该如何收集证据、维护权益?答:建议第一时间保存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亲密照片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公证等方式对关键证据进行固定,避免证据灭失。涉及金额较大、情况复杂的,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协商或诉讼等途径追回财产。
问 5:追回婚外赠与是否存在诉讼时效?答:存在。权利人主张权利通常受诉讼时效限制,建议在发现权利受损后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拖延导致时效经过,影响自身权益的维护。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曹XX高级资深律师
发布日期:【2026 年 10 月】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与案情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