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被不起诉人甲,因轻信 "银行助贷" 办贷款广告,通过微信联系对方,对方以 "银行卡逾期征信不好、需用银行卡和手机卡走流水进行包装" 为由,诱使其于 某 年先后将名下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复印件邮寄给对方。期间因原卡折损,甲还到银行重新办卡再次邮寄,后发现银行卡出现多笔大额资金进账、对方随即失联。经查,该卡单项进账约 98 万余元,其中涉案支付结算金额约 29.7 万元,含一名被害人被骗资金约 3.94 万元经该卡转入后转出。某 年 某 月,甲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后转为取保候审。
二、律师代理经过
杨涛律师接受被不起诉人甲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杨涛律师将辩护重心放在 "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起诉" 上,主张甲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积极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经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上述从宽情节均获采纳。
三、判决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甲虽实施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赔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依照相关规定决定对甲不起诉。
四、律师价值
本案从刑事拘留到最终不起诉,杨涛律师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一是引导当事人在到案后如实供述,稳固认定坦白情节;二是推动当事人积极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为不起诉创造关键条件;三是精准论证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说服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当事人而言,不起诉意味着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不留下有罪记录,征信、就业与生活影响降至最低,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在审前阶段的重要价值。
五、适用场景
本案例适用于因轻信网络贷款、刷流水等广告而出借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于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当事人及其家属。
服务指引
一、切勿轻信要求出借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或提供密码、验证码的 "办贷款"" 走流水 " 广告,此类操作极易被用于电信网络犯罪。
二、若因涉嫌帮信罪被传唤或拘留,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争取在审前阶段解决问题。
三、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配合,争取认定坦白,这是重要的从宽情节。
四、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争取谅解,往往能成为不起诉的关键筹码。
五、认罪认罚应在律师指导下进行,充分评估利弊后再作决定,避免盲目签字。
六、如实向律师告知银行卡流水、涉案金额、是否获利等全部情况,便于制定最有利的应对策略。
七、律师会综合运用初犯偶犯、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争取不起诉、缓刑等最有利结果。
八、案件越早委托律师,争取不起诉的机会越大,对征信、就业与政审的影响越小。
总结:出借银行卡可能让你无意卷入刑事犯罪,专业律师能帮你把握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在审前阶段争取不起诉,最大限度保护信用与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