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速览】
2026年1月,华中某省D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一起非法运输制毒物品案,原审被告人郑XX被改判无罪。郑XX系长途货车司机,2023年受物流平台派单运输一批桶装液体,途中被查获,其中部分液体经检测含管制易制毒化学品成分,折算数量3.6千克。原审以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决生效后,郑XX持续申诉,2025年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辩护策略分析】
赵飞全律师指出,本案再审的核心是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断裂。原审认定郑XX"应当知道"货物属性,主要依据是其运输路线异常、运费偏高两点,属推定明知,证据基础薄弱。
再审辩护围绕三点展开:第一,还原接单过程。律师调取物流平台订单记录、派单聊天记录,证明郑XX系通过正规平台接单,货物名称申报为"工业清洗剂",包装为普通塑料桶,外观与常规化工品无异,其无开箱查验的合同义务与操作条件。第二,拆解"路线异常"推定。律师通过高速通行记录与导航记录比对,证明所谓绕行系因施工封路,与逃避检查无关。第三,运费问题。律师核算同类线路市场运价,证明本案运费处于正常区间,原审"运费偏高"的认定缺乏依据。
在司法沟通上,律师向再审合议庭提交了同类无罪判例检索报告,并就推定明知的适用边界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推动法庭对推定规则进行严格审查。
【法理剖析】
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所运输物品系国家管制的制毒物品。明知的认定可以运用推定,但推定必须建立在基础事实扎实、反证排除充分的前提上,且允许被告人提出合理解释予以推翻。运输环节的承运人,其注意义务限于货物申报信息与外观可识别范围,不能苛求其对密封包装内的成分进行实质查验。当接单渠道正规、申报名称正常、外观无可疑、运费无异常时,推定明知的基础事实即告瓦解,应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
【裁判结果】
再审法院认为原审认定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改判郑XX无罪。
【赵飞全律师评议】
推定明知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是打击犯罪的工具,用得粗就是错案的源头。本案再审成功的支点,是把"应当知道"拆解成一个个可证伪的事实点,用平台记录、通行数据、运价核算逐一回应。专业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律师在办理此类申诉案件时,要善于把当事人的"我不知道"翻译成证据语言。对运输从业者而言,保留平台订单与申报记录,是保护自己的第一道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