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624万售假案,广州万利律师精准辩护助当事人获不起诉免予刑罚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AX(女,1988年出生)原系宣化区某手机专卖店员工。20XX年X月X日,其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X月X日取保候审。
万利律师系被不起诉人AX的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经侦查查明:在未取得B公司授权的情况下,AX受C某雇佣安排,通过X宝、X平台寻找供货商,提供带有“X”等注册商标的样品图片,让供货商制作带有XX商标的工服、防盗器、手提袋、鼠标垫等商品后,在注册的“XX礼品商城”平台上对外销售获利,并提供银行账户用于接收钱款。经审计,AX在职期间参与销售假冒XX商品的金额高达624万余元。
二、律师辩护经过
万利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紧抓法定从宽情节,展开精细化辩护:
锁定从犯地位:力证AX系受C某雇佣安排实施相关行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
夯实自首情节:查明AX系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
推动退赃认罚:指导当事人于2026年X月X日退出违法所得4.5万元,并自愿认罪认罚。
三、判决结果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AX伙同他人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系从犯,具有自首、退出违法所得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应当免除刑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决定对AX不起诉。
四、律师价值
面对涉案销售金额高达624万余元的重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万利律师精准把握审查起诉阶段的关键窗口,将当事人“受雇安排、辅助作用”的客观事实转化为法定从犯情节,结合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从宽事由,成功说服检察机关认定“应当免除刑罚”,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绝对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的最优结果,使其免于牢狱之灾,充分展现了在侵犯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实现有效辩护的专业价值。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或亲友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广州刑事专业律师万利律师:
1、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售卖假冒知名品牌服饰、配件、电子产品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受雇于他人参与售假、制假环节,实际上仅起次要、辅助作用,被卷入共同犯罪面临刑事指控;
3、案发后已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准备主动到案,需要专业指导如何如实供述以争取自首情节;
4、涉案金额巨大(数十万乃至数百万),面临较重刑罚,急需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从犯认定与认罪认罚从宽;
5、有退赃退赔意愿,但不知如何与办案机关沟通、何时退赃对案件最有利;
6、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希望争取不起诉、免除刑事处罚或缓刑,避免被法院判刑。
广州万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多年,可针对从犯地位认定、自首情节争取、认罪认罚具结、退赃退赔沟通、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辩护等刑事案件,提供案情风险研判、羁押必要性审查、证据梳理、与办案机关沟通、全程刑事辩护一站式法律服务,精准拆解控方指控逻辑,帮助涉案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免除处罚或缓刑,依法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人身自由与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