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李X原系某旅游开发公司总经理,郑X原系该公司副总经理,黄X原系该公司游乐经营部负责人。案件涉及三项罪名:
重大责任事故罪:2024年8月10日,该公司运营的景区“飞天魔毯”项目在运行中毯带断裂,导致游客急速下滑、挤压、坠落,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16人轻伤、6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经调查,该公司在魔毯项目建设前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风险评估;运营中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对毯带进行专业检测;擅自拆除原有钢制护栏,更换为强度不足的亚克力板,导致事故发生时多名游客坠落山体。
贪污罪:2019年至2025年,李X利用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低租高转”的方式,由同案人低价承租房屋后,再高价转租给其所在公司作为员工宿舍,以此侵吞租金差价。三人约定按比例分配,李X占50%。截至案发,共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预计696万余元,其中已实际侵吞486万余元,李X个人分得236万余元。
受贿罪:2019年至2024年,李X利用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邹X、董X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及商业合作签约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二人给予的钱款共计520万元。其中,收受邹X450万元(含转账、现金及代付房款),收受董X70万元。
【办案经过】
事故发生后,崇左市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大新县公安局于2024年8月13日立案侦查。李X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于2025年11月26日被监察委员会留置。检察机关以大检刑诉XXX号起诉书及补充起诉书,指控李X犯贪污罪、受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指控郑X、黄X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庭审中,三被告人均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作无罪或罪轻辩解,主张事故系设备质量缺陷所致,自身已尽到管理职责。李X对贪污、受贿事实认罪认罚,但辩称自己不符合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其辩护律师提出多项辩护意见,包括:事故系技术事故、李伟行为与事故无因果关系、中旅德天公司非国有公司、李X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贪污及受贿事实证据不足等。法院经审理,对辩护人的提级管辖、排除非法证据、证人出庭等申请均予驳回。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李X: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违法所得继续追缴,退赔被害单位或上缴国库。
被告人黄X: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被告人郑X: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