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拆迁安置面积,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吗?本案中,纪家三姐妹通过诉讼,确认了自己对安置房面积的份额。
纪家父母共生育五个子女。母亲隋X生前在老宅拆迁中享有46平方米的安置面积。母亲去世后,家庭内部协商将母亲的安置面积登记在四儿子杭X4名下,约定将来出售时按份额分配。2021年,杭X4将对应房屋出售,但迟迟未向姐妹们分配售房款。三个姐妹起诉杭X4和杭X5,要求确认份额、分配售房款。
审理中,杭X4辩称母亲名下的安置面积属于自己购买,与姐妹无关;杭X5则称自己不是适格被告。法院审理查明,拆迁协议及安置房认购手续均载明该46平方米系母亲隋X的安置指标,家庭成员间没有将指标转让给杭X4的约定;杭X4出售房屋后,应依法向其他继承人分配相应款项。法院判决确认三姐妹对售房款享有份额,杭X4限期支付三姐妹相应折价款。
回迁安置房的面积指标也是遗产的一部分。办理这类案件要把握的是,拆迁安置面积属于被安置人的财产性权益,老人名下的安置指标并不会因为登记在某个子女名下就改变归属;涉及拆迁的家庭,安置面积、购房指标、产权登记之间的法律关系需要逐一厘清。本案中,三姐妹胜诉的关键,是拆迁协议中明确记载了母亲作为被安置人的身份。此外,出售安置房所得款项属于转化形态的遗产,同样需要依法分割;个别家庭成员擅自处分、隐匿售房款的,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追回。
以上内容依据公开裁判文书整理,当事人姓名已作化名处理,个案处理仍需结合证据与合同约定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