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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胎盘早剥窒息死亡医疗案,唐雪榕律师精准锁定产程过错,帮当事人拿到 73 万余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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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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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唐雪榕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核心主导作用。面对复杂的医疗专业问题,唐律师精准剖析病历,锁定医方在产程观察及胎儿窘迫处理上的关键过错。在鉴定环节,唐律师科学制定策略,并在被告提出异议时,结合诊疗规范进行有力反驳,确保法院采信同等责任的鉴定意见。此外,唐律师对各项赔偿标准进行精准核算,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其专业的医学法律交叉素养和出色的庭审应对能力,是本案取得胜诉的关键。

案件详情

一、案情经过

原告肖X(产妇)与原告黄X系夫妻关系。肖X怀孕后前期产检正常,X年X月产检时发现胎儿生长缓慢及羊水偏少,后转入被告某医院门诊观察并决定在此分娩。X年X月X日,肖X因见红伴分泌物增多入住某医院产科待产。X年X月X日凌晨肖X出现规律宫缩,早上行无痛分娩。上午8时许胎膜破裂,助产士指导用力时,肖X表示无力并要求剖宫产,但助产士告知胎头将出要求其继续用力。期间胎心出现异常下降,医护人员未向家属充分告知风险。直至8时51分,护士长才发现血性羊水并通知医生。9时10分,胎儿黄小X娩出,脐带绕颈一周,出生后重度窒息,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原因为胎盘早剥窒息死亡。事后,原告为新生儿办理了出生及死亡医学证明。原告认为某医院在分娩前未排查异常、产程观察严重不足、未及时采取剖宫产解除胎儿窘迫,存在严重过错,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医院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11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被告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与新生儿黄小X的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具体的责任参与度应如何认定;其二,原告主张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处理丧事期间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鉴定费等各项损失的具体金额应如何依法核算与处理。

 

三、办案经过

唐雪榕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迅速介入并开展了详尽的办案工作。首先,唐律师全面调取并审查了产妇的产检档案、住院病历及分娩记录,精准锁定医方在产程管理中的核心过错:包括对胎心变异减少的忽视、对血性羊水发现过晚、以及在胎儿窘迫时未及时实施剖宫产等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其次,唐律师依法向法院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在鉴定意见出具认定医方承担同等责任后,被告提出书面异议。唐律师结合临床医学指南与相关法律法规,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质证意见,有力论证了鉴定意见的客观性与科学性,成功促使法院采信该鉴定结论。最后,针对被告在赔偿金额上的抗辩,唐律师依据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对各项费用进行了精准核算与举证,确保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得到法庭的最大化支持。

 

四、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与新生儿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鉴定意见客观公正,予以采纳,认定双方各承担50%的过错责任。法院依法核定原告的医疗费九百余元、交通费三百余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一千一百元、丧葬费6.8万余元、死亡赔偿金127万余元、误工费三千余元、鉴定费1.5万余元,上述物质损失共计136万余元。按50%责任比例计算,某医院应赔偿68万余元。此外,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两原告赔偿款共计73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万余元,由某医院负担九千余元,原告负担五千余元。

 

五、案件价值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新生儿分娩窒息死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痛失爱子的家庭争取到了应有的经济赔偿,提供了实质性的心理慰藉,更通过司法裁判明确了医疗机构在产程观察、胎儿窘迫识别及紧急干预方面的严格注意义务。本案对规范产科诊疗行为、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生命安全具有积极的警示和指导意义,彰显了法律对生命健康权的严格保护。

 

六、适用场景

本案例适用于医疗机构在孕产妇分娩过程中,因产程观察不仔细、胎心监测异常未及时处理、未及时采取剖宫产等干预措施,导致新生儿重度窒息死亡或严重脑损伤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同时也为患方在面临类似医疗悲剧时,如何有效封存病历、申请司法鉴定、合理主张赔偿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实务指引。

 

七、案件总结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专业性强、举证难度大,对律师的医学与法学交叉素养要求极高。本案中,唐雪榕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精准捕捉医方在产程管理中的关键过错。通过科学申请鉴定、有效应对质证、精准计算赔偿,最终促使法院采纳鉴定意见并支持了主要诉讼请求。本案的成功不仅体现了律师在复杂医疗纠纷中的专业素养,也证明了在医疗维权中,严密的证据链条和专业的法律策略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核心关键。

 

八、法律服务指引

产妇及家属在产检、待产分娩过程中,一旦发现胎动异常、胎心监护反复异常、羊水性状异常等危险信号,要及时向医护提出疑问,必要时主动沟通剖宫产方案;如果不幸发生新生儿损伤、死亡等不良结局,第一时间要求封存全部病历(含产检记录、产程记录、胎心监护图纸),同步复印病历留存。和医院协商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时,尽早咨询专业医疗纠纷律师,由律师评估病历、判断医方过错,视情况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依据鉴定意见主张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起诉过程当中,注意收集票据、证明材料,保证每一项赔偿请求都有证据支撑。产科纠纷时间紧、医学细节隐蔽,不建议家属自行和医院长期协商拖延取证时机,遇到产检异常处置不当、产程监护失误、胎儿窘迫未及时剖宫产、新生儿窒息或死亡、新生儿脑损伤等医疗损害相关问题,可以找唐雪榕律师。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更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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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雪榕律师,广州人,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唐雪榕律师本科学医,后跨专业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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