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吴XX诉安XX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事务
  • (商)初字第8466号
合同事务
黄晓栋律师 在线
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635
    服务人数
  • 11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原告吴XX。


委托代理人沈XX,上海XX律师。


委托代理人黄晓栋,上海XX律师。


被告安XX公司。


负责人何X。


委托代理人包XX。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XX诉被告安XX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定于2014年8月11日上午10:00分开庭,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审判员  丁海宁



书记员  徐 洁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2014-08-11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黄晓栋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黄晓栋律师
5.0分服务:635人执业:11年
黄晓栋律师
13101201****6902 执业认证
  • 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法律顾问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 上海市嘉定区天祝路818号(嘉鼎国际)303室(近嘉定区司法中心)
黄晓栋律师,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上海市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团骨干,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主要从事公司法...
  • 137 7440 5238
  • 1377440523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