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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绍柯商初字第02004号

  • 债权债务
  • (2014)绍柯商初字第2004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申铁旗律师

案件详情



 



原告:梁XX。


委托代理人:申铁旗,浙江XX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XX。


被告:田XX。


本院在审理原告梁XX诉被告田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7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梁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傅XX


 


 



 


书记员    薛XX


 


 


  • 2014-07-16
  • 绍兴县人民法院
  •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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