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赵XX、钟X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事务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迟涛律师

案件详情




原告:赵XX,女,1978年1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


委托代理人:迟X,安徽XX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X,安徽XX律师。


原告:钟X,男,1969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


本院受理原告赵XX诉被告钟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赵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30元,减半收取565元,予以免交。


审 判 员 章XX



书记员代 锐


  • 2015-01-20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原告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