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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与段X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婚姻家庭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迟涛律师

案件详情




原告:张X,女,1969年5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


委托代理人:迟X,安徽XX律师。


被告:段X,男,1970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


本院受理原告张X诉被告段X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原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章XX



书记员代 锐


  • 2014-10-29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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