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刘X,男,1961年12月21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周X(刘X之妻),1960年2月19日出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高XX,男,1944年3月1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魏伟,北京市XX律师。
上诉人刘X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3)西民初字第179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本案事实部分尚需进一步查清。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3)西民初字第17912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审 判 长 孙 珊
代理审判员 王军华
代理审判员 胡XX
书 记 员 雷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