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代XX与李XX、王X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债权债务
  • (2014)眉东执字第514号
债权债务
杨西勇律师 在线
四川洪图运律师事务...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641
    服务人数
  • 27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申请执行人代XX。


委托代理人杨西勇,四川XX律师。


被执行人李XX。


被执行人王XX。


申请执行人代XX与被执行人李XX、王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4年6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标的为:支付借款750000元。


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有多套房产,申请执行人要求暂不处置被执行人的房产,同意本案延期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4)眉东民初字第1159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何XX


执行员  於国波


执行员  彭XX



书记员  李XX


  • 2014-08-22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原告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杨西勇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杨西勇律师
5.0分服务:641人执业:27年
杨西勇律师
15114199****5892 执业认证
  • 四川洪图运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土地房产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 眉山市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阳光天天向上五幢二单元16层6号
杨西勇律师,男,法学本科,军队转业干部,研习法学知识三十余年,四川洪图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交...
  • 135 5052 2135
  • 13550522135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