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疏忽险坐牢工作还得恪尽责
案情简介:2016年9月20日17时30分,湖南省某某县某某镇某非法生产窝点发生爆炸事故,致6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对某某“9.20”烟火药非法生产爆炸事故进行了技术调查,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为非法生产窝点操作工人操作不当,在卸货过程中导致烟火药闪燃,继而发生爆炸。事故的间接原因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管存在漏洞外,打非治违工作打击力度不够也是其中的间接原因之一,安监站虽然有过巡查,但因非法窝点数次转移,导致未能及时巡查出该窝点。某某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于2017年4月24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将某某镇主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原主管领导王某、某某镇政府安监站原站长肖某,安监站安监员李XX、白XX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8月7日,该四犯罪嫌疑人来到湖南XX,要求律所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律所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接受四人的委托,指派湖南XX黄亚青等四位律师为四人辩护。
调查与处理:四位律师接受指派后,加班加点地对各自的委托人进行了细致的询问,并查阅了案卷材料,收集了本案可能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类似案例,四辩护人认为四犯罪嫌疑人均不构成犯罪。经律所集体讨论,听取了承办律师的案情介绍后,集体认为四犯罪嫌疑人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因而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最后决定做无罪辩护,但还提供了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要点,四位律师依法向某某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某某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10月13日对四人中的三人向某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11月15日某某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双方辩论激烈,三辩护人据理力争,坚持三被告人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构成犯罪,如果要追责也请法庭考虑到事故发生后各被告人自首以及一贯以来的工作表现建议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某某县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于2018年1月12日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某、肖XX、李XX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三被告人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检察院认为三被告人的工作职责不但具有巡查职责,还有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同时具有发现问题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采取处置措施的,并同时向上级安监部门汇报的职责,辩护人认为三被告人履行了巡查职责,同时也向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打非治违并非其法定职责,且事故的主要原因并非打非治违工作的不足,法院最后认定:打非治违工作是安监站的职责,按照三被告人的工作职责以及在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责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事故的社会危害程度,认定三被告人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律师在本案中所起到的作用:律师接受委托后查清四犯罪嫌疑人的工作职责并向法院提供无罪、罪轻的相关证据以及找到量刑中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最终使委托人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