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XX与曾*新于2005年在深圳打工时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于2008年2月13在**县民政局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双方系合法夫妻。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加之婚后男方对两个孩子不管不顾,缺乏家庭责任感,且没有共同话题。从2017年3月开始,陈XX带着两个孩子一直在外租住,双方分居至今。
律师点评:
本案由于双方无法协商离婚,女方找到代理人,代理人通过分析发现,双方就孩子抚养权及财产问题并不存在争议,男方一直不同意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对这段婚姻还抱有幻想,想着双方还能继续过下去。由于女方离婚态度坚决,代理人和女方沟通之后决定,先帮其起诉,争取在庭前或者庭上达成调解。后来,男方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也主动联系我方要求和平离婚,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圆满解决了女方的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