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案情:王X与李X曾是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双方同居,被告李X因生活开销等原因向女友王X借款X万元,王X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李X转账,并在多次催促下要求李X出具了借条。但现在,双方已分手,被告李X以在共同生活中付出较多为由拒绝还款。王X遂委托本律师向被告李X追讨账款。
办案思路与过程:本律师通过电话等方式与被告进行了沟通,但无果。遂向法院起诉,起诉后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并与被告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方案。
案件结果: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载明以下内容:1,由被告李X确认欠原告王X本金X万元,被告应在2021年10月10日前偿还借款X万元,剩余欠款由被告自2021年11月起每月10日前偿还原告王XX万元直至欠款还清日止;2,被告李X在2021年10月10日前支付原告王X律师费X万元。3如被告李X未按约定长栓任一期欠款,原告可就剩余欠款总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自上述约定还款到期日次日起按年利率15.4%支付利息。
办案寄语:本案在由律师在多次沟通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是各方一致利益的选择。同时,本案,法院还支持了律师费,为原告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