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泰安XX,民间借贷,写下10万元欠条,法院判决6.8万元不予认定。

  • 诉讼仲裁
  • (2021)鲁0902民初4125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王贵真律师
民间借贷签下10万元借条,6.8万元不予认定。

案件详情

    案号:(2021)鲁XX02民初4125号

    案情简介:

    被告系原告离婚前的公婆,婚后公婆为儿媳买了一辆车,其中,公婆支付10几万,儿媳支付6.8万,离婚前公婆写下10万元欠条,称日后给儿媳。后儿子儿媳离婚,车辆归原告所有。

    王贵真律师代理被告方,经积极协调,最终6.8万元认定不予偿还。

    办案经过:

    王贵真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与主审法官沟通,阐述事实经过与欠条书写原因,据理力争,最终法院认定不予偿还。

    案件结果:

    被告仅需支付原告31699元。

    律师建议:

    如果被起诉后,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可以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审判人员:李X

    日期:2021年8月10日


  • 2021-08-10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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