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XX
被告:和XX、中国XX公司
案情简介
原告杨XX诉被告和XX、中国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1年1月31日,被告驾驶机动车与原告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受伤后原告前往丽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6天,经医师诊断为左侧胫骨远端骨折;左外踝骨折;左侧面部、左踝关节皮肤挫伤,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此次损失为十级伤残,后期医疗费评估为20000元,误工期、护理期、营养费分别评定为160日、60日、75日,经XX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本次事故为被告和XX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
办案经过
本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仔细询问案件发生过程,补全证据,主张与二被告进行调解,未果后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办案结果
一、被告中国XX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杨XX108750元;二、被告和XX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鉴定费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