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方X离婚纠纷一案
审理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1)粤0605民初22444号
原告:杨某,女。
委托代理人:蓝娣,XXX律师。
被告:方X,女。
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结婚3年左右,因家庭琐事导致夫妻感情不和以致破裂。双方育有一子,婚后一直由原告负责带小孩,照顾小孩生活起居,并承担小孩的各项费用支出。被告工作不稳定,不仅没有给家用甚至多次向原告伸手要钱。原告不仅要承担照顾家庭的重任,还要承担经济压力。原告诉请,要求判决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原告、被告支付抚养费、要求被告支付愿挨工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经济补偿等。
办案经过:代理人收集、整理了充分证据证明原告的诉请,提交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原告长期承担较多照顾家庭义务的证据。一审法院最终采纳代理人意见,判决原被告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原告、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支付原告经济补偿等。
办案结果:一审胜诉、二审维持原判,当事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