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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X与方X离婚纠纷一案调解结案

  • 婚姻家庭
  • (2021)粤0605民初22444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蓝娣律师
该案件原被告双方并不符合分居2年的法定离婚条件之一,但是通过律师收集大量证据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原告承担了较多照顾家庭、小孩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原告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在离婚案件中极少能够得到支持,但在代理人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诉求!

案件详情

    杨某与方X离婚纠纷一案

    审理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1)粤0605民初22444号

    原告:杨某,女。

    委托代理人:蓝娣,XXX律师。

    被告:方X,女。

    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结婚3年左右,因家庭琐事导致夫妻感情不和以致破裂。双方育有一子,婚后一直由原告负责带小孩,照顾小孩生活起居,并承担小孩的各项费用支出。被告工作不稳定,不仅没有给家用甚至多次向原告伸手要钱。原告不仅要承担照顾家庭的重任,还要承担经济压力。原告诉请,要求判决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原告、被告支付抚养费、要求被告支付愿挨工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经济补偿等。

    办案经过:代理人收集、整理了充分证据证明原告的诉请,提交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原告长期承担较多照顾家庭义务的证据。一审法院最终采纳代理人意见,判决原被告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原告、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支付原告经济补偿等。

    办案结果:一审胜诉、二审维持原判,当事人非常满意。


  • 2021-10-08
  • 佛山市南海市(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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