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甲公司在某网商平台开设有店铺,网店采取“一件代发”模式(即将供货商产品在网店上架后,如顾客下单购买,则网店指示供货商向顾客直接发货)经营。后乙公司向法院起诉,称甲公司所售产品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但甲公司告诉我们,该产品只售出了一件,且还是乙公司为诉讼取证而购买的。甲公司虽觉“冤枉”,愿与乙公司协商,但遭乙公司拒绝,只得寻求律师帮助。
案件点评
本案系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并不鲜见。较为特殊的是,“一件代发”模式是否会影响对于产品专利侵权的认定。
根据《专利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件代发模式是否意味着产品具有合法来源,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
律师建议
一、本案的胜诉并不意味着,经营者可以无视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及侵权后果,也不意味着一件代发模式可以充分隔离侵权风险。相反,随着法制社会的不断进步,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在不断完善。对于小X经营者来说,过去几十年可能都没有遇到过知识产权诉讼,但现在以及以后,却可能频繁出现。因此,经营者必须积极了解,加以提防,既不要侵害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也不要给借维权之名牟利的机构以可乘之机。
二、无论是传统的批发-零售模式也好,还是电商独有的一件代发模式也罢,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都应尽量注意到经营产品可能涉及到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风险。最理想的状态,莫过于积极审查产品的知识产权来源,并签订周密的购货合同,并保存好相应单据、转账流水等。当然,对于小X经营者来说,可能难以实现。但也要尽量保存好采购的相关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尽量证明产品的合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