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重罪名到轻罪名的成功辩护(时间:2021年)
辩护人:江西XX欢律师
案情:被告人甲受朋友乙邀约,帮乙招人提供银行卡为乙收取网络招嫖的钱,再通过支付宝转给乙,乙支付报酬,因乙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甲被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并已经批准逮捕,羁押在看守所。
律师办理过程:被告人被批准逮捕后10天左右,家属找到律师,大致说明甲涉案情况,希望能尽量让甲被轻判。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被告人甲,询问了甲在本案中做了什么?怎么做的?为什么做以及获利情况,根据被告人的陈述,律师初步认为公安机关的罪名认定有争议,辩护方向确定为变更罪名为更轻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会见结束后,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了办案机关,并表达了罪名认定错误的法律意见,但公安机关以本案已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罪名的认定需要与检察机关沟通为由,未就律师的法律已经进行深入分析。侦查结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律师第一时间到检察机关阅卷,通过查阅案卷发现案卷记载的被告人讯问笔录与被告人向律师陈述的完全不一致!律师当即会见了被告人,就其在侦查阶段的笔录进行核实,确认事实是否如笔录记载。被告人甲斩钉截铁的告知律师笔录记载不实。会见结束后,律师联系了承办检察官,就笔录记载差异和罪名认定提出了书面法律意见,并向检察机关申请调阅公安侦查阶段的同步录音录像,经过同步录音录像的核对,发现笔录记载确实有误,检察机关据此采纳了律师罪名变更的法律意见,最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被告人甲提起公诉。
办理结果: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前,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被告人甲做了认罪认罚,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建议,按认罪认罚具结书结论对被告人甲进行了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