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X传播淫秽物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9)豫1625刑初810号
公诉机关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XX,男,1995年2月19日出生,汉族,中专毕业,农民,出生地河南省林州市。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19年1月9日被郸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辩护人文X星,河南XX律师。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XX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19年5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牛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XX及其辩护人文X星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1月份,被告人李XX创办了大米资源网,为了烘托其网站的人气,被告人李XX在其网站的热门电影栏目中提供了多个下载淫秽物品的种子,供他人免费下载淫秽影片观看。2018年11月28日,该网站被公安机关发现。经郸城县公安局鉴定,该网站中102部影片被鉴定为淫秽物品。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交了前科证明、网站中提取的图片等书证;被告人李XX供述和辩解;郸城县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网站中提取的影片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XX的行为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李XX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
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初犯,无前科,坦白,自愿认罪,社会危害性不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份,被告人李XX创办了大米资源网为烘托网站人气,被告人李XX在其网站设立的热门电影栏目中提供了多个淫秽视频,供他人免费下载观看。2018年11月28日,该网站被公安机关发现。经郸城县公安局鉴定,该网站中102部影片被鉴定为淫秽物品。
上述事实,被告人李X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前科证明、到案经过、调取证据通知书及附件、网站中提取的图片等书证;被告人李XX供述和辩解;郸城县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网站中提取的影片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XX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理由充分,本院予以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XX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审判长张某
人民陪审员 刘某
人民陪审员 王某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书 记 员 杨 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