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制造毒品罪,十五年改判两年半!
2019年5月,陈XX制造毒品罪,被福建省尤溪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家属委托XXX介入提供辩护服务。接受委托后,XXX详细阅卷,发现案件证据问题,并向二审法院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调取证据、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二审法院经办法官两次与XXX面谈案件,最终决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XXX继续向一审法院提出调取证据、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侦查机关向法院补充证据,但证据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本案经开庭审理后,一审法院判处陈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本案自XXX介入至重审判决,历时一年三个多月,重审判决之日距陈XX刑期届满不足三个月,得益于非法证据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