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女A与男B经人介绍相识,于2007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先后于2007年,2010年生育一女一子。因婚前双方缺乏了解,草率登记结婚,婚后A与B夫妻感情不和,B常年对A家暴,双方父母多次劝导A对B家暴予以谅解,另要求B真诚悔过,停止家暴,B也有写过保证书,承诺不再家暴。A考虑到子女年幼,家庭的完整也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对B予以忍让,但B对A的家暴却愈发严重。为保障人身安全,A被迫于2011年开始长期外出务工,先后辗转广东、湖南等多个单位打工,居无定所,漂泊不定。在此期间,B没有停止家暴,A也因B家暴先后三次报警,并到医院就诊,公安机关也保存有处理记录,B保证不再殴打A,事后却屡教不改,没有停止家暴,夫妻关系持续恶化。A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2021年11月A委托本律师起诉要求离婚。
【办案经过】
本律师接受A的委托后,仔细了解案情,说明A可到医院调取因家暴受伤就诊的病历等记录,并前往派出所调取了三次出警记录及笔录,应A要求起诉至法院。
【办案结果】
B在法院调解时,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男方没有否认家暴,且同意调解离婚,A顺利离婚,开启了新的生活。
【办案心得】
女性在遭受丈夫或男友的暴力时,应设法尽快拨打110报警求助,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保存家暴视频或照片、病历等受害证据,另可向社区、村委等妇女维权站点投诉,请求妇联、司法机构协调,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主张离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