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XX
张磊团队
基本案件情况:疫情期间,被告因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100万元人民币,并约定了相关利息。后未能依照合同履行还款义务,遂原告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剩余借款,并给付相应利息。案件争议难点:被告人因收到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后,及时找到张磊律师。通过张磊律师阅卷发现,现任主体原告系之前借款人转让债权后的新债权人,相关借款数额和利息及管辖出现错误。遂及时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案件结果: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将还款期限延长到10个月,并不收取利息。
律师在本案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作为诉讼活动的重要参加者的律师,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调解,首要目标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作为一种在诉讼内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鉴于调解的灵活性、实用性及法律赋予调解强大的生命力,因此,调解仍是目前律师最重要的代理环节,和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调解的结果比判决更加有温度,能够达到和谐目的的根本目的。律师参与能够把握对方的心里预期,可以争取委托方的最大权益,这是委托人委托律师调解的最大好处。律师在司法实践中总是不断的参加调解,有相关的调解经验并保障委托人最大利益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