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XX不起诉决定书
津三分检刑不诉(2022)2号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从香港到天津,藏匿劳力士手表一块,未向海关申报缴税,后在境内转卖偷逃关税18余万元,被警方传唤。
二、办案过程
委托后代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案件到检察院后我们阅卷与检察官沟通案情,对于涉税认定,货物价值认定,当事人主观恶性等方面进行辩护,成功争取不起诉!
本案辩护思路
1. 传唤后主动到案,一定要把自首情节认定上
2. 自愿认罪认罚,并且补缴相应税款与违法所得
3. 检察院阶段阅卷,与检察官沟通,递交书面的不起诉辩护意见
三、办案结果
成功不起诉 不留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