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合同事务
  • (2023)川01 民终19145 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母朝国律师
针对被告主张的影响交房因素中进行了有力反击,否定了被告按照租金标准计算违约金的主张。

案件详情

案情介绍

开发商逾期交房一年多,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违约金约定,本人代理原告主张逾期交付违约金30余万元。

法院综合新冠疫情的影响,将违约金比例从日万分之三调整为日万分之一。

最终,一审法院支持原告诉求金额为11万余。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的争议焦点:1、新冠疫情、高温天气、限电因素是否应当扣除相应的交房天数;2、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否应当按照租金标准调整。最终,法院支持新冠疫情的影响,但驳回了高温天气、限电的影响。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适当的降低。

  • 2023-09-19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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