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8年1月,原告通过某开发商售楼部购买商铺,原告分三笔将购房款全款支付完毕,双方于同日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021年,房屋交付后一直由原告占有使用。2021年底,原告发现自己一直使用的房屋被张贴了执行公告,才知道因开发商与被告存在经济纠纷,被告通过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随后原告向执行局提起执行异议,但被驳回,本案成诉。
办案结果: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并依法解除了对原告名下房屋的执行措施。
办案心X:市场交易存在风险,从我国国情出发,消费者购买的居住用房,很多是倾其一生,甚至是两代人的收入方能购得一处安身立命之所,“钱房两空”的风险不但严重损害了购房人的经济支出也可能危及到购房人的生存权。房产对于国人来说有着超越财产性质之外的特殊意义,所以面对自己购买的合法房产遭到强制执行或者其他侵害时,可以积极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必要时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介入,以免错过案件关键细节导致自身损失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