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通*苏*师*作变更为敲诈勒索*!
案件简*:
2023年11月份的一天,在得知罗X等人在外面偷东*后,被告人罗X与姜XX、唐X、尹XX、何X一起商*“黑吃黑”,决定先由尹XX问租车**公**到罗X等人驾驶的车*位置(尹XX将车*给罗X使用)通*找到车*位置找到罗X等人,由被告人罗X与唐X、姜XX三人去搜身,尹XX和*X去问罗X等人要钱,不给的话就用报警来威胁。第二天上午,尹XX发现其借给罗XX使用的车*停在某某市某某街道某某城附近,被告人罗X与唐X、姜XX、尹XX、何X五人便赶到某某城附近找到罗XX、贺*某、李XX、李X四人。之后,被告人罗X与唐X、姜XX在某某桥下面等,尹XX、何X与罗XX等四人交涉未果后,尹XX、何X开车*着罗XX等四人到了某某桥下面与被告人罗X等人会合。被告人罗X与尹XX、何X等人要罗XX等四人下车,并问对方**哪里。之后,唐X从*XX身上搜出300余**金、一包*华*烟。何X在李X身上搜出2000余**金,并交给了被告人罗X。尹XX等人认为罗XX等人不可能*偷到这么多钱,就威胁说:“不要钱*, 直接报警抓人!”并假装拿起电话报警。李X见状把何**到一 边,给了何X一个信封,信封*面装有10000 余**金。何X拿到钱*后*给了被告人罗X3000元*,分给唐X、姜XX一人1200元*,其余*钱*何X、尹XX两人分配。
案件结果:
被告人罗X犯敲诈勒索*,判处有*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