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年,原告80多岁多次起诉,法院采取我方意见未判离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辽0191民初7244号
案情简介:原告曹XX(1932年生)与被告邵某某(1939年生)1993 年相识,1994年12月4日登记结婚,均系二婚,从2016年至2017年原告三儿子替他父亲起诉两次要求离婚,都被驳回了。2020年6月8日原告第三次起诉离婚后,被告找到辽宁XX要求为其代理,接受委托后,走访和调查被告邵某某现状及其与原告曹XX二婚的感情状况,被告表示二人婚后相互陪伴感情一直很好,分居是因为原告的儿子偷偷把80多岁的原告带走,被告找不到原告被迫分居的,离婚不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官在听取被告的意见和单独询问老人的意见后,驳回了原告第三次的离婚请求。 2022年原告曹XX第四次提起离婚诉讼。
办案经过:因为代理了第三次离婚,对整个案子非常熟悉,在原告起诉状中发现原告将夫妻名下的房改房,称其儿子的财产,我们经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房屋的原始档案,房屋档案证明是原告儿子曹XX在手续不全且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过户到他自己名下,证据揭开了曹XX强行将老人分开,又一次次替父亲起诉的目的就是为了霸占老人的财产。
最终结果:法院最后支持了被告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 被告居住房被原告子女换锁、出租,无法证明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至今,在原告第四次起诉后,法院仍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