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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权人如何通过法律程序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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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寻求解决途径,债权人通过法律程序申请破产清算,从而实现债权。

案件详情

案例背景

申请人XX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XX公司进行破产清算。XX声称被申请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案件详情

1. **申请人**:XX

2. **被申请人**:XX公司。

3. **债权确认**:XXXX公司的债权已经通过法律文书确认,并已立案执行。执行法院查证后未发现被申请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4. **破产原因**:被申请人XX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法院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的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且已经过执行程序仍无法清偿。被申请人具备破产原因,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XX对被申请人XX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裁定结果

受理申请人XX对被申请人XX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第四条第(三)项



  • 2025-02-24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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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莳恩律师,女,法学学士,现为广东墨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物业纠纷,民间借贷,工伤、职业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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