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拒赔
2021年-2024年,张XX作为被保险人多次投保某互联网个人医疗险产品和*种进口药品费*医疗保险。
2024年2月23日,张XX在中山*学孙*仙纪*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左*鳞状细胞癌(rT4aNOMO,IVA期,中-高*化,术后2年*发);
2024年3月20日,张XX在中山*学孙*仙纪*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左*鳞状细胞癌(rT4NOMO,IVA期,中-高*化,术后2年*发,化疗);
事后,张XX向*保**公**出保险金**申*。保险**公***查*现:被保险人在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期间,曾***市松**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左*肿物',出院诊断为'左*恶性肿瘤'。遂依据保险合同健康*知第一条之规定,认定投保人存在未如实告知既往重大疾病史*情形,据此作出拒绝赔付决定并解*保险合同。
委托广*XX律师*险理赔团队
面对保险**公**拒赔,张XX陷入被动——条款晦涩难懂,保险**公**借专业团队和“书面告知”的硬性规定,咬定他“未如实告知”病史。即便他曾**务员提及结节问题,但口头陈*难以举证,保险**公**以“无书面记录”为由拒绝赔付。普通*面对此类纠纷,既无专业知识对抗条款陷阱,也无力对抗保险**公**法*壁垒,维权*路*步*艰。
就在张XX准备放弃时,亲友推荐了专注保险拒赔的广*XX。通*电话咨询,炳瑞律师*队详细分析了投保过程,指出保险**公**XX在投保时*通*线上流程*成*康*知,但保险**公**明*询问2021年*具体病史,仅笼统提问“是否患有*瘤”。张XX认为,其未主动告知未被明*询问的内容,不构成*意不履行义务。团队医生和*师*合医学证据,提出了专业的诉讼策略,让张XX重燃希望。
炳瑞律师*险理赔团队律师*点
本案争议焦*在于*险人是否履行《保险法》第十六条“明*询问义务”。炳瑞团队提出:保险**公**上投保系统仅设“是否患有*瘤”等笼统问询,未针对结节病史*项*问,违反《保险法****二》第六条“具体询问”规则,应*定原告未隐瞒告知。
保险**公**为专业机构未留存系统询问痕迹,应*用《保险法》第三十条对格式条款作不利**。结合三甲医院医学意见(结节与承保疾病无必然关*)及区块链存证的投保操作日志,原告已初步*明*约合规;保险**公**不能*证系统存在专项*问模块,应*举证不能**。
未来炳瑞律师*险理赔团队将继续带领广*XX对不合理拒赔说“不”,坚决捍卫*事人的合法**。
最终*果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经*理认定,保险**公**上投保系统未设置结节病史*项*问模块,仅以“是否患有*瘤”等概括性问询替代具体询问义务,违反《保险法》第十六条及司***二第六条关*“明*询问”的规定。
最终*决,保险合同继续有*并且保险**公***张XX重大疾病津贴保险金10000元、医疗费*保险金82414.63元。
